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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保障小三、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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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世界」韓劇,有一位已婚女是因為先生在外偷吃,太太卻得了性病,問醫生說是不是有可能是因為去三溫暖或公共場所不小心接觸到?醫生坦言,性病99%都是因性行為接觸感染。

當發生婚外性行為時(通姦),不論是真情或假意,傷害已經偷偷找到你甚至是你的配偶、孩子….

在通姦除罪化、提倡性自主的今日,想起離婚教主施寄青在其著作《婚姻終結者》:「……我怕得性病,我丈夫有外遇,就像一個國家的國防有了重大的缺漏,敵人隨時可以進攻,我的身體健康沒有任何保障,我會生活在性病恐懼之中。」字字無奈,真實道出了被配偶背叛者所面臨切身且重大的健康危機。

「我的生活規律單純,也沒發生過一夜情、參加轟趴,沒想到自己會感染愛滋……」家庭主婦小玟(化名)因身體不適至就醫,經醫師檢驗後,確認感染了愛滋病毒,進一步調查發現,原來是丈夫曾在外發生不安全性行為感染了愛滋,才將病毒傳染給太太。另一案,桃園游姓男子傳染性病給妻子,使妻子因此罹患子宮頸癌且切除子宮,妻子訴請離婚。二審法官認為游男確實傳染性病給妻子致子宮被切除,因此判准離婚。

配偶外遇,除了心理傷害,後果更嚴重,卻容易被忽視,就如以上二例 – 隱瞞實情而導致配偶無辜患性病或其它傳染病。甚至美國許多州都規定為違法犯罪,面臨嚴厲的民事處罰和刑事責任。很多州可以判坐牢一到兩年,如果是愛滋等致命傳染,和謀殺同罪。出軌者都常有多個性夥伴,是最高風險的性病傳染圈之一。也許因為以上考量,在美國有近一半州法律規定出軌通姦違法,而且大部分要承擔民事和刑事兩種責任,例如紐約州和麻省。因此,出軌通姦在美國不僅被社會譴責道德敗壞,而且很可能違法,甚至犯罪,後果可能相當嚴重。反觀通姦除罪化後臺灣,對被背叛的配偶健康權完全沒有保障。若因配偶通姦而感染疾病造成終生的傷害之人,可有命等到民事判賠的一天?

元配因配偶通姦,健康被侵犯之外,其隱私還可能被泄露或侵犯。因為外遇者把第三者當做最親近的人,不知不覺中,家庭的財務、健康、安全等信息就容易被泄露,配偶和孩子的隱私被侵犯。

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律的訂定確實難盡如人意。在去除了刑法之罪責後,若通姦造成另一方永久的生理傷害,那麼婚姻中受傷害者的人權、健康權由誰來保障?大法官是否真要落人口實「法律只保障小三、小王?」

(謝龍年/臺北市真愛健康協會秘書長)

以上言論,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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