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要聞

扯!22歲男與小六女童發生性行為 法官輕判因男「年輕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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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扯了吧!有一名男子透過臉書認識了一名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兩人竟在溜滑梯上「嘿咻」,男子事後遭起訴並判刑。

綜合媒體報導,這名在高雄的張姓男子,利用臉書認識了被害小六女童,後來居然利用女童蹺家的時候,跟女童約在國小校園內的溜滑梯上見面,兩人還發生性行為。

檢警追查才發現,這名女童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其實就嚐禁果,不過,偵訊後仍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張姓男子起訴。另外,高雄地院考量張姓男子「年輕氣盛」,且犯後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僅判處張男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

根據判決,在2014年間,當時還就讀小學五年級的這名被害女童,因為跟男友偷嚐禁果,結果被學校老師後發現通報社會局。沒想到在幾個月後,女童升上六年級,卻因不服管教而蹺家;之後她打電話給現年22歲的張男,兩人相約晚間在高雄大寮區某國小校園碰面,兩人竟在校園溜滑梯上發生性行為。

之後被女童母親發現,憤而提告,全案才曝光。不過,對於法官輕判,網友痛罵,法官有年幼的女兒嗎?這種判決真是令人搖頭。

還有網友感嘆,令人傻眼!現在的小孩子也太早熟了吧!也有網友認為,相關單位應該好好介入深入了解,到底這名女童在想什麼?因為這樣的偏差行為如果沒有被及時矯正,將來長大出社會,可能還是很危險。(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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