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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宴遭爆用保育野生動物入菜 網友揚言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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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知名婚宴業者居然用保育類野生動物入菜,警方前往搜索,現場查獲山羌、長鬃山羊等保育類動物屠體,扯的是,餐廳業者還全盤否認,將責任全推給員工。但動保團體痛批業者為富不仁,連小山羌也不放過,網友也揚言抵制,呼籲民眾不要再去該餐廳消費。

林務局上月獲報,在台北市有餐廳疑似使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為食材宴客,經蒐證取得搜索票後,警方與北市動物保護處在17日前往遭投訴的知名餐廳「彩蝶宴」現場查緝。

當場於餐廳冰庫中查獲大量保育類野生動物屠體,包括小山羌3隻、大山羌2隻、已遭肢解的台灣野山羊頭、腳各1個、山羌頭2個。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刑事案件作業,移送地檢署偵辦。

林務局說明,去年12月5日接獲媒體轉通報民眾投訴,指彩蝶宴餐廳疑似烹煮穿山甲製作料理宴客,並提供該餐廳3月間晚宴菜單,菜單標明有紅燒山羌肉及三杯穿山甲等菜色。同日稍晚,農委會也接獲同案情資。

警方在取得搜索票後,於17日上午10:30由保七刑大第二小隊與動保處人員前往彩蝶宴餐廳進行搜查,當場在餐廳冰庫中查獲山羌及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屠體,保七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山羌屠體。(圖/林務局提供)

林務局強調,商業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與買賣,會引發自然資源浩劫,政府會盡全力查緝遏止。這次行動查獲的台灣野山羊、山羌分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的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依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另依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不得買賣,違反者,可依同法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林務局也再次呼籲社會大眾,不吃、不買、不賣野生動物,若發現有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牟利情事,立即向主管機關舉報,讓台灣的野生動物生生不息,能永續繁衍於自然環境。

誇張的是,這次事件也扯出,原來是彩蝶宴餐廳老闆、ATT集團董事長戴春發指定要用這些保育類動物入菜宴客。對此,彩蝶宴回應,從未對外販售保育類動物或其製品,菜單上亦從無保育類動物;本次警方於本餐廳冰庫查獲之保育類動物,乃員工未經公司許可,私自借用公司冰庫儲存,為員工個人行為,與本餐廳無涉。惟本餐廳日後必加強員工管理,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並就此事造成之不良影響,對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
動保團體則痛批業者為富不仁,網友也在網路發出不平聲音,怒罵人神共憤!且高層犯錯還要小員工扛責任,揚言抵制該餐廳。(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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