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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老人多貧病 待社福及子女共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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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紀凡/綜合報導

77歲的無錫徐老奶奶拄著柺杖走進法院,外媒和數百萬中國人都等著聽判決結果──她控告女兒已經有10個月沒去探望過她。法院的裁決是:她女兒必須至少每個月探望她兩次,國定假日也必須去探望。

這聽起來有點瘋狂嗎?目前全中國有6,200萬老人未與家人同住,等於是每3個老人,就有一人是獨居。因此中國立法,要求子女必須照顧年老父母的情緒和財務需求。台灣目前的獨居老人也有近250萬人,占總人口的10.74%。

為人子女的不都欠父母養育之恩嗎?40多歲的加州病理學家辛格(Ritu Singh)說:「我們有社會安障法和老人醫療保險制度,但全美有廿多州要求民眾必須照顧好家人。這麼做顯然還不夠。根據佩尤研究機構(Pew)的調查,全美大約有9%,即400萬左右的老人生活窮困;到2050年時,窮困的65歲以上老人數量還會加倍。」

當然,沒有人能以立法要求民眾去愛及照顧誰。但是,有一群美國媒體工作者表示,這不是關乎情感的立法,而是關乎錢。畢竟,我們全都讓父母耗盡時間、心力和金錢扶養我們長大。他們估計,在美國扶養一個孩子長大平均需要24萬5,000美元(約合735萬台幣元)。這個債應該償還。

當然,要執行孝道法律有所困難。「我們根本不可能逼人存好自己的退休準備金,更何況是要人為父母存養老金!」賓州大學法律學教授皮爾森(Katherine Pearson)說。要制定強迫子女照顧年老父母的制度,可能很難──畢竟光是養育子女就已經不是一件小事了。也有人擔心要求民眾照顧年老父母的命令,可能導致老人照顧變成是私人的事,且進一步破壞社會保障與福利法。何況沒有生兒育女的老年人,又要怎麼辦?

回報親恩是公平的。成年子女可以填補照顧年老父母的經費,力有未逮之處再由政府補足。這種回報對所有人都有好處。畢竟,沒有人會說,做父母是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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