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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同志非法居留被驅控「性別歧視」 日當局:同婚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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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議題近幾年在全球炒得沸沸揚揚,相較歐美,亞洲國家因注重家庭,仍謹守傳統婚姻法律。前陣子有一名住在日本關東、40多歲台灣男子,因非法居留被遣送回國,他抗議因日本不承認同性關係為「性別歧視」,因同婚不合法他才會非法居留,但日本政府指日本民法上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沒有保護的必要性。

根據《朝日新聞》報道,該名台男與日本同性伴侶已在一起24年。1994年他居留時限屆滿,因想與愛人相守一直在日非法居留。前年6月,他決定向日本入境管理局提出「在留特別許可」申請,希望入管能依特例處理,允許他留在日本,卻因此收到強制離境的命令。他於去年3月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要求取消該處分。

報道指,由於日本不承認同性婚姻,使得這對同性伴侶面臨非法居留的問題。台男在訴訟中指出,「因為是同性情侶而不被考慮兩人的關係乃性別歧視,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日本方面的答辯書則反駁指出,「日本民法上不承認同性婚姻,即使考慮與日本伴侶的關係,也沒有非保護的必要性」。

日本雖於2013年承認部分外國同性情侶的居留資格,但他們並非與異性伴侶一樣以「家族」身分居留,而是以幫傭、業餘體育運動選手們使用的「特定活動」身分取得居留權。而日本澀谷及那霸市同志居民則可申請伴侶關係證書,不過此證書沒有法律效力。(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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