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要聞

飯店跨年專案 消基會:8成定金退費不合格 

[adrotate banner="32"]

迎接2018,如何浪漫的度過跨年夜,成為時下熱門的話題;據交通部觀光局公105年觀光旅館營運月報表,12月總營業收入為55億,可見跨年夜的商機不容小覷。為了跨年夜,許多業者趁勢推出了跨年煙火房的優惠專案,讓許多飯店都一房難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基會在近期對全台各大飯店的定金收退費機制進行調查。

消基會表示,交通部發布之《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檢視業者網站上公布之定金收/退費機制第四條規定:「收取定金之業者,其定金不得逾約定房價總金額30%,但預定住宿日為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期間,定金得提高至約定房價總金額50%。」根據抽查結果,「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台北君悅酒店」、「晶璽商旅」三家業者都是預收約定總房價,但發現「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晶璽商旅」兩家飯店規定消費者,若12月1日前因故要取消行程,就得面臨被業者沒收上萬房價;而「台北君悅酒店」則規定「如欲取消,需於2017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將收取1晚之費用」。

消基會表示,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台北君悅酒店皆違反「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條款;消基會認為,兩家在國內如此知名的大飯店業者,竟會訂出如此不利於消費者的退費規定,實在不妥,並呼籲業者應盡速修正網頁內容、遵照政府規範

另外,「思泊客飯店」、「永安棧」、「薆悅酒店」三家業者甚至搭配「不可解約退款」規定;消基會表示,再因片面規定不可取消,三家業者的跨年訂房網頁處自然也無說明退費方式,明顯有違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五條規定。而「台北萬豪酒店」、「台北美福大飯店」、「和昇帝景飯店」、「義大皇家酒店」4家業者在搭配旅遊公司的優惠專案中,皆是採取預收房價總金額方式接受旅客訂房,就其退訂機制檢視,均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

消基會指出,本次調查14家業者,結果共有11家業者、近8成飯店跨年專案退訂規定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處罰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消基會呼籲業者,如為因應連續假期或特殊節日改變旅客訂房規則,亦應充分告知消費者,而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均應遵照《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制定;若分別於官網及與旅行社、訂房網業者合作訂房事宜,均應彼此檢視合作約定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免一方違反規定,衍生契約爭議。

也提醒民眾,訂房預付定金前,消費者應先詳閱業者退定機制是否合理,檢視相關規定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跨年夜人潮多,宜多加保暖並注意交通安全,勿飲酒開車。

(謝以慈/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