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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卻怕痛!美死囚求法官「無痛死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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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名50歲男子巴克魯(Russell Bucklew)犯下綁架、性侵和殺人等罪行,遭法院判處死刑,將以「注射毒藥」方式執行。不過巴克魯表示,自己罹患罕見先天疾病,一旦注射毒藥將會痛苦致死,要求法官以毒氣代替毒針行刑。最後大法官明確指出「憲法沒有保證每位死囚都能無痛死亡,駁回巴克魯的請求。

據《路透社》報導,巴克魯在1996年綁架和謀殺前女友、她的新伴侶以及6歲兒子而被判死刑。他得知自己將被注射毒針行刑後,表示自己患有先天罕病「腦海綿狀血管瘤」,頭、頸和喉嚨皆有血管瘤,如果注射毒針,將導致腫瘤破裂、讓他痛苦地死去,以違反憲法第八修正案中禁止「施加殘酷和異常的懲罰」,要求法院改用毒氣行刑。

但這項申請遭到最高法院5名保守派法官拒絕,大法官格薩奇(Neil Gorsuch)表示,巴克魯未能說服法庭毒氣可減輕痛苦的證據;再者,憲法第八修正案不能保證囚犯在行刑時不受痛苦,「更何況在許多罪行中的受害者也得到這個保證」。

據悉,法院禁止對少年或精神疾患者處以死刑,不過巴克魯並非試圖避免被處決,而是針對行刑方式有意見,也沒有法官認為判決結果違憲。因此,最高法院最後以5票對4票結果,維持注射方式執行死刑。巴克魯的律師也未回應法院的決定。(艾以琳/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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