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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會通過同婚法案 反歧視修正案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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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會周四(7日)以大比數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數據,這使得澳大利亞成為世界上第26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的國家。新法案預計最快於明年1月生效,同性伴侶屆時便可申請結婚。在議事過程中,少數反同婚的保守派議員,試圖提出各種修正案以捍衛宗教自由,但皆被一一否決。

法新社報導,澳洲參議院上周以43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同性婚姻的全國郵寄公投結果於上月15日出爐,顯示1270萬名合資格的選民中,近62%人支持同性婚姻。

7日,澳洲參議院審理同婚法案,有150名議員投贊成票,只有4位議員投下反對票,讓澳洲成為第26國同婚合法國家。在眾議院通過的新法案中,婚姻的定義由以往「排除他人的一男一女結合」,變為「排除他人的兩人結合」。教會及宗教組織亦可杯葛同性婚姻,唯他們不能違反澳洲的反歧視法。議員恩奇(Warren Entsch)表示,他們需要通過一項防止歧視日益嚴重的法案,又指法案可平衡平等與宗教自由原則。

在7日的眾議院議場中,仍有部分反同婚的保守派議員,試圖在最後關頭提出各種修正案,並以保障拒絕見證同性戀婚姻與言論自由為名,希望補充條文,讓教會婚禮與公證人能有「拒絕見證同性戀婚姻的權力」,其中包括花店和銀行業者。但是經過冗長辯論後,參眾2院都駁回這些修正案,其中包括堅決反對同婚的前總理艾波特(Tony Abbott)以宗教自由提出的修正案。(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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