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聯合國氣候談判:千頭萬緒卡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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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www.environmental-auditing.org

編譯紀凡/綜合報導

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贊助下,已經邁入第30個年頭的全球氣候公約,仍有堆積如山的問題尚待繼續談判。共有195國參與的聯合國氣候談判31日在德國舊都波昂恢復進行。

所有與會國均同意,導致全球氣溫升高的溫室氣體排放必須加以抑制。但該抑制多少程度?聯合國支持全球氣溫升高的底限,宜限制在只能比工業化以前的水平高出2℃。

但是,在氣候變遷中首當其衝的貧窮國家和低窪的小島國卻認為,2℃還不夠好,他們希望更嚴苛地將此限制定在只能再升高1.5℃。

時間也很重要,若要限制在2℃,則全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須在2025年達到最高峰之後,就須一路巨幅減少。

1992年的UNFCCC憲章明訂一項原則:富有國家歷來不斷造成全球氣溫升高的情況,因此應該盡更多力量遏止情況再惡化下去。

上述意見分歧導致2005年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只強迫工業化國家,包括並未簽署此議定書的美國,必須做到禁止二氧化碳排放量升高。

如今情況改變:經濟快速成長的中國和印度已變成全球碳排放量第一名和第四名的國家,25年前被稱為開發中國家的另一些地區也同樣經濟大幅增長。歐盟及美國則已經減緩他們的碳污染量。

無論如何,問題仍在於如何設定降低碳排放量的目標、認定是否違規的法則及財務援助的流通等。2009年,聯合國在哥本哈根的氣候會議決定,要自2020年起,由富有國家每年募集1兆美元供貧窮國家加強環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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