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從自殺到安樂死 家屬最痛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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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Dr.-Breuder-Nursing-Lab-Simulation–flickr

編譯紀凡/綜合報導

很多人遭遇難題,常以為死了就一了百了。殊不知這麼做不只會讓家人痛徹心扉,也讓整個家庭彷彿中了魔咒似的,會歷代不斷有家人自殺。因此美國作家路卡斯(Christopher Lukas)說,他發現人類最最自私的行為就是自殺:只顧自己一了百了,卻留給後人沒完沒了的傷痛與與咒詛!

究竟是什麼時候,自殺的權利變成義務?歐洲正努力為安樂死設下界限。美國《華盛頓郵報》( Washington Post )最近詢問:「當你是個精神科醫生,有一位長年的憂鬱症患者告訴你,他想死,你會怎麼做?」

在美國,至少目前,答案是雇用談話治療和藥物,舒緩病人的痛苦、減輕他的自殺念頭。如果必要,還得考慮讓病人住院。但是,在比利時,醫生可能給予病人一顆安樂死的藥──致命的硫噴妥鈉(sodium thiopental)。

據悉,2007年和2011年,比利時都有100個人到診所要求安樂死。他們大部分都罹患憂鬱症,包括精神分裂症、亞斯伯格症候群(自閉症的一種)。其中48例的安樂死過程令人打寒顫。

荷蘭也不遑多讓。2012年,荷蘭醫生幫助11人安樂死,這些人只不過是埋怨「活得很厭倦」。這種情況被《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蘭恩(Charles Lane)形容為「邪惡」、「 不祥」,因尚未知這種趨勢可能對國家社會帶來什麼後果。歐洲現在就因此興起新的行業:研發無痛死亡法或藥物,且廣泛認為安樂死是「病人的自主權」。

比利時法學教授蒙特洛(Étienne Montero)警告說:「起初被當成權利的東西,後來往往會變成一種義務。」正如二戰期間,納粹的安樂死計畫,自認為有義務要將7萬名殘障和生病的人予以安樂死。因為納粹認為,這些人不值得活著。現在的歐洲更嚴重,正在擴大解釋不值得活之生命的定義。

更糟的是,歐美居然沒有人反對。納粹的惡行至少引發一位法官和一名主教抨擊,以致引發民意迫使納粹停止將人安樂死,形成當時罕見的人民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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