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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散播不雅照逼27名少年視訊猥褻 瑞典男依「性侵」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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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一名男子於網路以威脅要散播被害人照片或加害其家人方式,逼迫美、英、加等國27名少年自瀆或與動物性交供其觀賞,遭法院依性侵重判有期徒刑10年。

路透社報導,這宗在烏普薩拉(Uppsala)的案件,是瑞典第一宗被告未與被害人見面,卻被判性侵的案件,使本案日後將成為類似的網路犯罪案件處理先例。

檢察官表示,41歲的被告Bjorn Samstrom,在2015年至2017年初期間透過社群媒體,接觸了27名受害青少年,Samstrom威脅要在色情網站上張貼26名女孩和1名男孩的照片,或者殺害他們全家,強迫被害人用視訊自瀆、與其他少年或動物性交等。被害人大多不滿15歲,他們不是透過網路供被告觀賞,就是錄下猥褻影片後寄給被告。

檢察官溫納斯川(Annika Wennerstrom)說:「地方法院在本案做了非常重要的判定。判決明確認定,犯嫌即便不在同個房間,命令少女、少男對自己身體做出哪些行為,仍將被視為性侵」。

根據法院的書面裁決,Samstrom因保存了受害者的錄音檔而被判處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除了被判刑10年外,法院還命令他必須向要求賠償的受害者支付賠償金,總金額為110萬克朗(約新台幣3,720,000元 )。

這起案件共聯合了瑞典、加拿大、英國和美國的警務人員一同合作進行調查,他們循線找到了26名受害女孩中的18名,並對她們進行了錄影採訪。在審判中並未有受害人出席,但他們的影像記錄在法庭上播放,成為被告定罪的鐵證。(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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