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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誇張!新北市有一名性侵慣犯陳文惟,因為兩度犯下性侵幼童罪行,入獄十多年,沒想到,陳男在去年七月底出獄後才短短52天,就又在宜蘭拐騙10歲男童,帶到工地性侵得逞!
令人搖頭的是,陳男被逮後竟供稱自己「看到小孩就會有性衝動」,被法院裁定收押至今,家屬怒斥「一定要把他關起來!」
據報導,受害男童家屬十分痛心地說,孩子到現在還會害怕,希望法官別再讓惡狼用精神疾病當藉口,應給予重判,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網友則說,記得以前看過,小時候遭受性侵的被害者,有九成以上長大後會成為加害者,是潛意識下的補償心態一種,雖然國外的比率數據不能類比到台灣,不過這個陳男,可能就是典型的被害者長大轉換成加害者的例子,屬於惡性循環的結果!但不論是否是因為曾經是受害者,造成他人生創傷的,並不是那些男童或是他們的家人,他讓這樣的惡性循環下去就是錯的!
網友也認為,既然陳男是屬於再犯率高的高危險群罪犯,事實上也一再犯案,無論是送到療養機構與世隔絕或是長期監禁,都不能讓這個人再重返社會,否則以他無法控制戀童癖好,無論多老,讓他重返社會,恐怕都有無辜的孩童受害!
另有網友痛斥,這就是台灣的法律嗎?明知道中高危險再犯,卻還把人渣放出來傷害人,現在是在賭一個看他還會不會再犯的機率嗎?遭受傷害的受害者和家屬的人權在哪裡?
(李遊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