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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婚宴定金!文華東方、涵碧樓、太魯閣晶英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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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婚禮是所有新人的夢想,從拍婚紗到宴客,無一不希望做到完美。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統計,臺灣每對新人的婚宴費用,平均為 41.8 萬元,占結婚總費用之 56.13%;若以今年結婚對數計算,全臺婚宴業者今年已創造超過459億元的商機,相當可觀。

而新人在各種誘因下,往往因衝動簽約付定,事後想更改或取消時,才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消基會表示,近期接獲民眾申訴表示,「今年2月和台北市某會館簽訂9月份的婚宴契約,並預付5萬元定金,5月中因故婚宴取消,業者卻說定金無法全額退費。」然參照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日90日以前者,於原定辦席日前90日以上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為保障新人權益,消基會隨機挑選全台16間推出「婚宴專案」的業者,針對各家業者定金收費比例、消費者取消訂席時之處理情形資訊進行調查。而調查結果發現,台北文華東方酒店、日月潭涵碧樓酒店、太魯閣晶英酒店等,皆超收範本規定的2成定金上限。消基會建議,消費者在付定金前應先與業者確認定金金額、退定和寄桌規則、取消訂席後定金退還規則等。

另外,關於定金部分,林酒店、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兩家表示,付定5日內屬審閱期,5日後定金不退還;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則90日內取消定金不退、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是120日內取消定金不退;台北寒舍艾美酒店,甚至表示無論何時取消,都會沒收全部定金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更是告知若在宴客日前15日內取消,除不退還定金外,另酌收定席總額5成費用;消基會表示,如此條款,對消費者實在不友善。因此,消基會呼籲消費者在訂席之前做到3點:

  1. 多比較-事前多比較各家業者推出的專案,並瞭解其專案內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2. 看契約-付定金前應先與業者確認定金金額、退定和寄桌規則是否合理、取消訂席後定金退還規則是否清楚,上述「約定」均應白紙黑字清楚寫在契約內。
  3. 拿發票-付完定金後務必索取收據或發票,消費者才有憑據保障自身權益。

(謝以慈/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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