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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孩」專屬旅館 消基會:半數違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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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孩」經濟日漸攀升,據統計,臺灣飼養寵物的家庭每月平均花費約新台幣1,000~3,000元,其中光是寵物狗的各項消費,就約占新台幣200億元,其經濟規模相當可觀;寵物旅館更是近年新興的服務業,在寵物無人照顧的情況下,將寵物寄放在寵物旅館。消基會表示,雖然目前因住宿寵物旅館死亡的新聞似乎並不多,但還是可以看見許多貓與狗死亡的案例;雖偶見網路評議與警示,卻還是形成消費申訴的黑數。

消基會表示,為耕耘友善動物福利觀念與保護消費者消費權益,隨機抽查了10家大台北地區、台南、雲林等地的寵物旅館,並查詢業者是否合法經營,以及了解業者在照顧寵物死亡時的賠償機制。調查結果發現,「合歡精緻寵物旅館」、「小寶貝寵物安親班」、「毛小孩的窩」、「有個窩寵物安親SPA」等4家業者,則未在官方網站上公布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甚至業者並無申請業者營業登記;而「汪汪寵物旅館」的營業執照已過期。

消基會表示,依照動保法25條之2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消基會說明,業者會宣稱自己是經營寵物美容業,並不需要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以此來遊走法律模糊邊界,規避應負之責任。

另外,在寵物死亡的賠償機制部分,有4家業者未在網頁上說明措施、「Happy愛犬屋」、「合歡精緻寵物旅館」、「板橋澎澎寵物旅館」、「DOTEL寵物旅館」等4家業者自行表示寵物走失或人為因素造成死亡,則賠償金額以新台幣2萬元整為上限;「小寶貝寵物安親班」則論斤計價,金額顯比前4家業者要低。消基會認為,若因業者之人為過失,導致寵物死亡,便不該自外責任或訂定片面賠償上限,因此業者自訂之賠償金額上限應屬無效。

消基會建議,因寵物寄養業目前政府並無制定定型化契約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在選擇寵物旅館時,務必先挑選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的合法業者,並了解業者的評價。而在選擇讓寵物入住旅館前,也應請獸醫評估寵物的身心狀況是否適合住宿,以免發生憾事。

(謝以慈/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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