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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潑酸案釀一死三傷 專家:應學習協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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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園今(20)日發生潑酸命案,造成一死三傷的慘劇。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長、台北市大理高中校長高松景接受訪問時表示,希望年輕人可以學習面對衝突、和如何分手,他也提出擔憂,認為現今年輕人缺乏「愛的能力」,對該事件的發生感到遺憾。
台大發生慘案

台大校園內,20日凌晨0時左右,一名張姓台科大畢業生,於台大研究生宿舍和謝姓台大生談判分手,結果談判不成,張姓畢業生拿出預先藏好的硫酸潑向謝姓男大生、陪同的駱姓同學和在場的女保全,並持刀追砍謝姓學生,隨後自殺身亡。

針對該起案件,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事情發生令人感到遺憾,「我們要跟年輕朋友說,真正愛一個人,應該要尊重對方追求幸福的權利,『占有』常常會讓整個情況更糟。希望在各個階段的教育,老師應該要分享這樣的理念,避免事情再發生。」

高松景接受訪問時表示,愛情是人類的高度心理活動,而愛情中又分為5階段,從最一開始戀愛的浪漫、發生衝突、彼此協調,若協調成功就進入整合,最終給予彼此承諾,到這階段差不多可以邁入婚姻狀態。高松景指出,衝突期的發生,是給予彼此檢視自己的一個好機會,而分手往往發生於此階段。

「年輕人往往缺乏愛的能力。」至於什麼是擁有愛的能力,高松景強調,通常一開始愛上一個人,首先受對方外表或其他條件的吸引,而那些條件往往是自己對「理想情人」的投射,「一個特質不應該變成愛的條件,愛應該是愛那個人本來的樣子。」高松景指出,因此衝突期可以檢視自己,是愛某一個條件,還是愛那個人,且衝突可以面對自我的不足,讓未來的自己可以更完整。

高松景建議年輕人可以學習「協商分手」,他舉出4種分手的類型。第一種是不告而別,連說一聲都沒有,「青少年身上最常發生,因為不知道如何面對衝突。」第二種類型是憤怒型,而該起台大潑酸案件初步判斷是這類,並不希望見到年輕人這樣做;第三種類型是超理性,也就是會將所有東西,像是情書、禮物等通通還給對方的類型;最後一種協商分手,彼此互相談,但高松景強調,「這個需要教導,」建議年輕人學習面對衝突,和如何與人協商的功課。(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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