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人本基金會控訴學校包闢狼師 僅記小過未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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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基金會於今年6月22日在屏東縣議會召開「學校吃案–學生受害;糾舉共犯結構,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記者會,揭發屏東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多次不當追求女學生事件。同時,同校尚有黃姓音樂老師涉及更嚴重的性平事件,但黃案調查期間,該名老師並未停聘,經調查後也無解聘。人本基金會控訴,難道學校記一個小過就可以放過嗎?對此,該校回應,案件都經國教署性平事件處理程序辦理,調查與懲處結果送國教署。

人本基金會表示,該名黃姓教師有許多不恰當的的行為,比如早自習時多次於教室後方,讓女學生坐在其大腿上,面對面擁抱;多次和女學生嘴對嘴餵食;學校在活動中心辦活動時,讓女學生坐在大腿上;戶外教學時進入女學生房間、躺在女學生床上、讓女學生將頭部靠在自己胸前互相擁抱;—和女學生兩人鎖在音樂教室內,經學生敲門,仍不肯開門等。

人本基金會指出,這所新設立的高中,地點偏僻,交通不便,周邊人煙稀少。除了潘、黃兩位被通報三起事件外,據聞該校不止有兩位淫師,有某男老師喜歡拉女學生的手或摟肩,午休時還讓女學生枕靠在大腿上哭訴;某男老師上課開黃腔,下課後還會對女學生說:「妳的腿好白,好想摸一下。」;某女老師上課時說:「我的床上功夫很了得。」還說:「喜歡一個男人,可以和他談戀愛。如果對方是老師,只要滿18歲,可以大膽、自由的去愛。」

關於黃姓教師的行為,人本基金會表示,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以其違反專業倫理,只記一小過就結案,完全未探究雙方因年齡、身體、職位、性別等等嚴重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下,導師對於學生之認知及行為有強烈且絕對之支配性。

據查,學校刻意安排校長舊識進入每個性平調查小組,容易淡化、卸責;性平會根據性平調查小組意見再做出一個小過的認定,顯然偏頗且毫無性平專業判斷,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人本基金會已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檢舉。此外,人本也將對其他淫師提出檢舉,並要求教育部設專案小組大力整頓該校歪風。

對於人本基金會的指控,校方表示,對於事件發生感到遺憾,且所有處置依法行政,將維護學生受教權為最大考量。學校都依照國教署性平事件處理程序辦理,該兩名老師案件,分別依照法定程序4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並通報處置,目前等待國教署的後續處置。女老師事發時已停聘,男老師事發後調離現職,仍在校任教,校方另對學生進行輔導。

對於學校的聲明,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國教署不能取代學校責任,依照性平法,可以做出懲處的是學校的性平會,並將懲處結果交給國教署備查。若該校要解聘該位老師,必須移送學校教評會決定,但性平會並沒有將該案移送教評會,僅記一支小過就送國教署備查,「根本師師相護。」(馮紹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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