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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械就不罰!特赦3個月 澳政府回收5.1萬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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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自7月展開為期3個月的非法槍枝特赦,只要民眾在期間內繳出非法持有的槍枝,就可免遭刑罰。周五(6日)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宣布特赦行動正式結束,政府共回收約5.1萬支的非法槍枝,近期之內將分批銷毀。

根據《路透社》報導,1996年發生在塔斯曼半島亞瑟港(Port Arthur)造成35人死亡的槍擊案後,澳洲當局引進「國家槍支管理協議(National Firearms Agreement, NFA)」,並禁止火力強大的半自動步槍在巿面流通,同時也對購槍者進行嚴謹的背景調查。

7月1日開始,澳洲政府鼓勵民眾交出非法槍枝,只要在特赦期間繳械將可免遭刑法起訴。但若之後發現有人擁有未登記的槍械被捕,最高可罰款28萬澳幣(約台幣661萬)或判處14年有期徒刑。

在澳洲買槍的程序緩慢,買賣雙方都要取得國家授權的許可證,連買槍原因也要詳細記載。和美國不同,澳洲政府不允許買家以「自衛」作為購槍理由。起初法案遭到農民反對,抗議流程太過繁複,不過法案得到澳洲民眾全力支持,反對聲浪也就逐漸消失。嚴格的控槍制度也得到前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讚賞,計劃在位期間推行修法,可惜最後沒能如願。

滕博爾表示,過去政府嚴格執行槍控法,大大降低類似美國拉斯維加斯的屠殺事件。「我們回收的5.1萬支槍枝中,全部都是可正常使用的危險槍枝,這些槍械政府都將全部銷毀。」顯示出澳洲當局控槍的決心。

自法案通過後的21年間,進行過一次特赦,當時回收近全國三分之一的槍枝,此後澳洲再也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槍擊案件。雪梨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阿珀斯(Philip Alpers)統計,1996年平均每百位澳洲人擁有17.5支槍,到了2016年下降到13.7支;反觀美國1996年平均每百位美國人擁有91支槍,2009年更是上升到了101支槍。(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與澳洲槍殺案的統計。(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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