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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6成選民支持反恐同新法  反對黨批:箝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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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9日針對一項反對仇視同性戀的新法律進行公民投票,最終結果顯示,約有62%的瑞士民眾贊成立法。未來在瑞士內、對任何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發表仇恨言論或歧視文字,最高將面臨3年的牢獄之災。對此結果,反對派表示,該法有如為同婚合法鋪路,並恐妨礙言論自由。

根據德國媒體DW報導,該新法禁止與性傾向有關的仇恨言論或歧視,違者最高可判處3年徒刑。目前的刑法已涵蓋基於種族、血統和宗教的歧視,新法則將擴大法律適用範圍,把性取向納入。

根據新法律,在家庭或朋友之間發表的恐同評論不會被定為犯罪。但是將禁止公開譴責或歧視某人為同性戀者,或針對性傾向而以文字、語音,圖像或手勢等方法煽動仇恨。

對此投票結果,從一開始便反對立法的第一大黨人民黨(Swiss People’s Party;簡稱SVP)指出,移民已經引入了仇視同性戀的觀點,驅逐移民和促進社會對話將比立法有效。

而瑞士自2007年起便開始認可同性伴侶登記為民事結合關係,但至今仍未將同婚合法。反同婚的人民黨議員貝爾蒂納(Eric Bertinat)向媒體表示,他認為這個公投,就是一個為同婚合法推進的手段,讓同志伴侶邁向同性婚姻,和醫學輔助生殖的一部分;保守小黨瑞士聯邦民主聯盟(EDU)黨魁摩索(Hans Moser)也反對公投,他堅持瑞士必須保有基督教的傳統價值觀,並諷刺此新法猶如一種「審查法規」,會箝制言論自由。(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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