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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將開放同志伴侶租公宅 最快年底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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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都發局6日表示,正在修訂「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未來同性伴侶可納入家戶計算。

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市政府去年開放同志可到戶政事務所註記為伴侶,並可參加聯合婚禮、享有醫療探視權,北市府同志勞工也可請家庭照顧假,另研究給婚喪假,現再加碼同志可入住公共住宅。

台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受訪時表示,因應《住宅法》修法,北市公宅將有3成比率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另7成將提供一般民眾承租。目前北市規劃一般公宅的入住對象及資格,包括原住民、青年等,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也建議讓同志入住公宅,北市府將一併納入研議。

台北市都發局6日則發出新聞稿指出,正在修訂「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未來同性伴侶可納入家戶計算。

台北市都發局指出,台北市自105年12月開始核發同性伴侶證,另配合住宅法也於今(106)年修正公布,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正修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並依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決議修訂同性伴侶家戶人口認定方式,修法通過後,未來持有同性伴侶證者,可作為家戶人口數計算。

都發局說,預計最快年底前新完工公共住宅即可適用。

都發局表示,原同性伴侶因無法於戶籍謄本登載,申請公共住宅時無法納入家戶人口數計算,105年時因民法及同性婚姻法案各界尚在討論,而住宅法也將大幅修正,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配合修訂的期程無法確定。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於105年12月26日開始核發同性伴侶證後,住宅法也在106年1月11日修正公布,因此,都發局即開始配合修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包括納入包租代管、 NGO得租用社會住宅及同性伴侶家戶人口計算規範等。

都發局指出,目前修法內容已經台北市政府府內研商會議討論完竣,後續將行法令預告程序廣納各界意見;修法預告完成後將送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法規委員會審查;並提市政會議審議後發布實施,後續也將送台北市議會備查。(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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