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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遇惡狼 準消防員利用「性愛畫面」威脅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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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危險高!成年男網友常利用少女對愛情的幻想,誘騙對方發生性行為、甚至拍攝裸照。一名考上消防特考的三十七歲準消防員王士聰,受訓期間透過網路鎖定未成年國中少女,陸續帶回住處發生性關係及拍下性愛照,事後再利用「性愛畫面」威脅少女。

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男於受訓期間上網誘騙少女交往,再帶回住處發生性關係及拍下性愛照,再給對方五十至三百元不等,有少女遭他以「公布性愛畫面」一再強迫上床;檢警查出至少有九名少女受害,檢察官將王男聲押獲准及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

報導說,根據檢警追查,王男去年考取消防特考班受訓,從去年十月到今年五月間,透過臉書與Line等社群交友軟體認識少女,等對方卸下心防即帶回住處,趁少女有醉意後發生性行為,而且拍下性愛過程,王男卻向警方表示自己只是純欣賞、未外流。

報導指出,若有少女不願再和他發生關係,王男便拿出性愛影片與裸照,威脅與他性交,一名未滿十四歲的少女因此被迫與王男性交十六次;另有少女未失身但被拍下裸照,擔心恐懼照片會外流而鎮日不安,直到一名受害少女被父母發覺行為異常,才報警揪出惡狼。

專家提醒,父母需多關心子女使用網路的時間及頻率,建立好的親子互動,才能避免孩子被惡人所傷害。國民健康署呼籲青少年,使用交友APP,應掌握「了解自己」、「了解對方」、「分辨界線」及「明白權益」四守則保護自己,免於落入網路陷阱中。

據調查,青少年遭網友性侵害比率有逐年上升趨勢,近5年在6月至9月期間,12歲至18歲性侵害案件被害者被網友性侵害的比率從23%上升至37%,凸顯網路、通訊軟體具匿名性及快速性等特徵,青少年交友互動頻繁且較易降低戒心,卻在資訊不足、認識有限下而遭受性侵害。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01年至105年度18歲以下性侵害通報案件,熟識者性侵比率占76.3%,顯示兒少性侵害案件多為熟識者間的性侵害。其中,以親密伴侶關係占32%居多,朋友關係為29%次之,顯示國、高中生在探索、發展與異性交往的經驗,常因自我保護能力不足而被害。

(畢翠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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