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家長不該進入性平會?家長會聯合會:親師合作,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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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昨刊登一篇有關北市府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新聞,內容批評北市府教育局倒向家長方,欲增加家長權在性平會上,恐讓沒有性平意識的家長,影響性平會的功能。對此,今(6)日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發表聲明,指出家長會才具有合法家長代表性,而對於少數團體攻擊家長沒性平意識,他們深感遺憾,並解釋讓家長參與更能促進親師合作,真正落實性平精神。

有媒體昨刊出〈【反同進逼】柯P不常來開性平會 北市府2席擬拱手送「家長代表」〉,內容批教育局受家長團體和議員壓力,不僅把市議會建議增加「家長」代表席次改為「家長會」代表外,又退守席次拱手讓給家長會等,與力排家長意見的高雄市教育局差異很大。同時,報導又引述議員和官員的話指,沒有性平意識的家長進入了性平會,恐怕會使該會難執行「消除性別歧視、反霸凌、推動性別平等」的任務。

對此,學生家長會聯合聲明指該報導有誤並澄清,關於「家長」代表還是「家長會」代表,北市議員要求增加的是「法定家長團體代表」,不但教育局106年度預算附帶決議經市議會三讀通過,今年5月份北市議員汪志冰議員於委員會中質詢要求增加「法定家長團體代表」時,也獲得教育局長的允諾

台北市唯一有「法定家長團體代表」的資格,就是依據「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所設立的各學層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聯合會的學層包含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且幹部皆經各校家長會公開選舉方式產生。因此,各學層聯合會推派家長代表參與性平會,最能代表數十萬家長的聲音,非僅自恃有性平意識的民間團體或個人所能比擬。

對於,有少數團體批評沒有性平意識的家長進入性平會,會影響性平會初衷,聲明稿中則回應非常遺憾,認為少數團體應該尊重家長,不該以「性平意識」製造對立。此外,聲明稿強調,性平教育需要親師共同合作,且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8條,性平會組織之制定是教育局的權限,故支持「性平會之主管機關」(教育局)盡速修改性平會設置要點,回應廣大家長的期待。

最後,聲明稿解釋,家長即便有四席代表,仍是少數。但保障家長教育參與權,讓家長能與校方合作,為各校學生權益努力、促進校園性別地位實質平等、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環境和增進性平會多元意見的呈現,貢獻一己之力都為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所引頸期待。(李明凱/台北報導)

聲明稿全文:

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聲明稿

不該排斥家長,性平會應保障家長會代表席次

針對媒體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擬修正「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將家長會代表的委員席次由1席提高為4席,媒體報導內容有諸多錯誤,聯合會發表聲明如下:

1、聯合會全力支持修改性平會設置要點保障家長會代表委員席次,並期待此次修正能更具體的促進及保障家長參與性平教育,增進親師合作,建立校園性別友善環境,同時也增進性平會多元意見的呈現。

2、北市議員要求增加性平會「法定家長團體代表」,不但於教育局106年度預算附帶決議時經市議會三讀通過,今年5月2日市議會委員會議質詢時,教育局長於回應汪志冰議員要求增加「法定家長團體代表」時,也清楚承諾會進行修法讓至少四席以上學生家長會代表正式成為性平委員。
(詳見錄影 https://www.facebook.com/kairos.news/videos/617405905118160/)

3、台北市各學層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為依據「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所設立,包含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四個學層,幹部皆經各校家長會公開選舉方式產生,為台北市唯一且於法有據之「法定家長團體代表」,由各學層聯合會所推派的家長會代表參與性平會最具代表性也最能表達數十萬家長聲音,絕非少數自恃有性平意識的民間團體或個人所能比擬。

4、聯合會期盼性平會之主管機關(教育局)盡速修改性平會設置要點,以回應廣大家長期待,性平會組織之制定為教育局權限(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8條),聯合會支持教育局為促進親師合作及推廣性平教育,修改設置要點,對於少數團體誤導媒體甚至以「沒有性平意識」為由攻擊家長,聯合會深感遺憾,也呼籲相關團體尊重家長。

性平教育需要親師共同合作,在原本23席的性平委員會裏保障四席家長會代表,將更能促進校園性別平等,相對於設置要點裏保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至少有11席次,家長會代表仍屬少數,各學層聯合會盼望親師共同參與性平教育,保障家長教育參與權,為各校學生權益努力,並積極促進校園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為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盡一份心力。

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總會長 吳宜倫

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總會長 許孝仁

台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總會長 王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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