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同性婚姻收養子女 幸福盟憂心兒童利益被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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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一旦在台灣合法上路,同性伴侶在收養子女、人工生殖上,勢必會遇到不少問題;下一代幸福聯盟憂心,收養子女將會變成以收養人利益為中心,甚至讓各種特殊性癖好人士,納入收養市場,未來恐怕會亂象叢生。

下一代幸福聯盟表示,在收養子女方面,原本《民法》1079條之1規定:「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但同運團體鼓吹的多元成家草案第1079條之1新增第二項規定:「法院不得以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為理由,拒絕認可收養」,將會變成以收養人利益為中心。

下一代幸福聯盟質疑,到時候要是發生問題,法官判決究竟要以收養人為中心,還是以兒童利益為中心?不但對法院運作帶來困擾,更恐使弱勢兒童的權益被埋沒於收養人渴望擁有子女的野心中。

另外,可能讓各種特殊性癖好人士納入收養市場,因為1079條之1第二項中的「性傾向」,不僅包含同性戀者,恐怕包括「多元性別」、「性少數」、「戀童癖」等特殊性癖好者;大開收養市場大門,下一代幸福聯盟憂心兒童將被置身於遭侵害的風險中。

下一代幸福聯盟指出,同運團體試圖證明,同性家庭養育出來的子女與異性戀家庭無異,但也有其他研究報告指出,同性家庭的子女憂鬱狀況較高、自殺率較高、且接觸不當性接觸的比率亦較高。

雖然,有同運人士主張,悲慘的人倫悲劇亦見於異性戀家庭,但護家盟強調,他們鼓勵人們忠貞於伴侶,強調關係的「穩定性」、「忠誠性」跟兩性結合的「互補性」,這種良好的夫妻關係,可給予子女最優質的保障,讓子女免於成為非婚生字女、家庭暴力、教養功能不彰的風險。

下一代幸福聯盟也點出人工生殖的問題;質疑同運團體和其他特定利益團體結合,向政府施壓要求擴大人工生殖範圍,甚至要求補助人工生殖的費用。他們訴求讓單身女性可以有下一代,卻忽略透過這種方式誕育下來的子女,將天生被迫成為單親子女,小孩一出生就被迫與有血緣的父親分離,因為父親的精子是從其他地方買來的,無法和婚生子女小孩一樣幸福。(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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