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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國二女參加慶生毒趴遭迷姦 主嫌找人頂罪重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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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敢做不敢當!屏東一名19歲的王姓男子,今年參加慶生毒趴的時候,和朋友聯手迷姦一名國二女學生,沒想到東窗事發後,王姓男子竟然找人頂罪!被害女生表示,當時雖然意識模糊,還是記得住嫌犯「肉肉的,很重」的特徵、戳破他的謊言,王姓男子被法官痛斥品行低劣、惡性重大,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王姓男子暗戀化名小玲的國二女生,找來16歲的潘姓少年,利用管道,把小玲約出來參加朋友的慶生派對。小玲赴約之後發現現場有人在吸食K他命,也禁不起友人的慫恿,跟著吸了幾口K菸和K粉,整個人就陷入昏迷狀態;王姓男子眼見有機可趁,和潘姓友人把小玲抱到房間,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直到小玲清醒之後,才發現自己在派對上遭到性侵害,將事情告訴學校師長,在輔導老師及社工陪同下報警處理。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後,109公斤的王姓男子擔心坐牢,找來60多公斤的陳姓少年幫他頂罪;但據小玲表示,當時她雖然意識模糊,還是感覺有2個人的重量壓在床上,她感到下體疼痛,其中一人「肉肉的,很重」,另一人比較輕。

檢方調查之後,發現體重約60多公斤、一起參與派對的潘姓少年,已坦承犯案,另外剩下109公斤的王姓男子嫌疑最大,但他應訊時再三強調自己絕沒涉案。潘姓少年最後供出實情,坦承和王姓男子合謀性侵,另外的陳姓少年也承認是替王姓男子頂罪,最後,王姓男子及潘姓少年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將起訴。

另外一名女子小如因導致被害人意識昏迷遭侵犯,也被當成共犯。法官認為王姓男子犯罪後還不知悔悟,竟要求其他人替他頂罪,惡性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還可以上訴,至於一同犯案的潘姓少年,也被送少年法庭審理。 (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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