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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少女還焚屍主嫌林春雄二度判死 80%民眾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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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竹縣竹東鎮自稱「冥王」的男子林春雄,為了替鄰居女童出氣,夥同4名惡煞虐打、性侵14歲邱姓輕度智能障礙少女;性侵打死人後,還潑汽油焚屍。6日高院更二審仍宣判林春雄死刑。

據《東森新聞》報導,林春雄夥同3名友人將邱姓少女強押到附近公園,威脅少女「兩條路走」,一路打死、二是性侵。過程中,林春雄及共犯不斷對少女拳打腳踢,還輪流性侵。少女奄奄一息時,竟棄之不理離開現場,返回後發現少女已喪命,再狠心地潑汽油焚屍。

更一審以罪刑重大為由,首度判處死刑,但高院提出疑點,認為證據不足須再調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6日再度宣判,以80%國人支持死刑,且大法官也認為死刑不違憲,再加上少數國人還有錯誤觀念,認為「殺人不會判死」,司法有必要表彰社會正義,判林春雄死才能表彰社會正義。

為少女修復遺體的修復師回憶,因為少女被燒過,肉都沒了只剩骨頭,屍體被發現時,長滿了蛆。工作人員先用強力水柱將蛆沖走,但數量太多,最後是拿小夾子一個個把毛細孔的蛆夾出來。遺體長滿蛆外、臉跟左腳都沒了。當時共有8名修復師邊拿著少女的照片邊修復,才還原少女生前的模樣。其中一名修復師表示,一輩子都忘不了這名少女遭到如此殘忍的手段殺害。(李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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