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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未婚產子謊稱撿到 網友批:負不起責任就別談「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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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新北市有一名20多歲的蕭姓女子,因怕自己未婚生子被父母責怪,將孩子產下後帶回,並謊稱是在樓梯間撿到的。警方接到報案後才發現,男嬰是蕭女所生;蕭女因此被依誣告他人犯有遺棄罪嫌送辦。近日,新北地檢署表示,蕭女認罪、並有悔悟之心,加上無前科,因此予以職權不起訴。

綜合相關報導,今年5月中旬,板橋區四維路有民眾報案發現一名男性棄嬰;警消獲報到場,發現這名男嬰的身上竟還有臍帶,意識跟活動力都正常,趕緊將男嬰送往亞東醫院。

蕭姓女子當時向警方表示,自己在前一天晚間約7、8點時返家,在公寓樓梯口聽到嬰兒哭聲,發現一名男嬰被放置在樓梯口一個紙箱中,全身僅以毛巾包覆;一時沒多想,就將男嬰帶回家中照顧,後來才由蕭女父親報警處理。

結果警方調閱監視器,見事發前後並無可疑人士行經,現場也沒有蕭女所稱的紙箱,高度懷疑蕭女就是生母;經與蕭女詳談,終突破蕭女心防,坦承自己就是生母。警方偵訊後,以遺棄、偽造文書罪嫌將蕭女函送偵辦。

蕭女表示,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因此沒有辦法交代生父身分,一天在家突然肚子痛,去上廁所就生下男嬰,因為害怕被父母責罵,才虛構情節報案。蕭女的父親則表示,只覺得女兒最近胖了些,完全不知女兒懷孕。

蕭女坦承男嬰就是她生的,檢方考量,其因一時失慮而觸法,但目前男嬰由她撫養,認為經此法律程序後她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予以職權不起訴。

對此,有網友回應:「性,應該要『負責任』,負不起責任,就沒有使用權。養家庭、養小孩、買房子,你們都可以『自主』解決嗎?都可以自主,再來談『性自主的權利』」、「不知懷孕?妳沒嘗禁果嗎?只知道做愛,真不負責任」、「要性行為之前,女孩子要先保護自己!」等。(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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