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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32歲!內政部統計顯示:我國初為人母年齡不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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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少子化現象嚴重,許多原因均息息相關,其中晚婚的現象容易使得女性首次生育年齡上升,也使得懷孕不易和生產的風險增加。根據內政部統計106年5月的第19週週報的資料指出,105年我國生母平均年齡不斷上升,近6成年齡逾30歲,而我國平均生母年齡為31.85歲。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105年生育第1胎的生母平均年齡30.7歲,較96年高出2.2歲,其中30歲以上者占58.3%,相較96年增加21.3個百分點,顯示初為人母者年齡超過30歲之人數大幅增加,婚育年齡逐年往後遞延。

在105年出生嬰兒計20萬7600人(按發生日期統計),較104年減少5493人(-2.6%),生母年齡介於25-39歲占8成7,平均年齡續升為31.9歲,10年內升高了2.3歲。105年出生嬰兒中,生母生育第1胎者占50.9%,第2胎者占 37.8%,第3胎以上者占11.3%;近10年生育1 至2胎比率約占9成。

初為人母者超過30歲大幅增加

105年生育第1胎的生母平均年齡30.7歲,較96年高出2.2歲,其中30歲以上者占58.3%,相較96年增加21.3個百分點,顯示初為人母者年齡超過30歲之人數大幅增加,婚育年齡逐年往後遞延。

北市粗出生率增加最多

105年各縣市粗出生率以連江縣 12.8最高,嘉義縣5.6最低;與96年比較,以台北市增加2.1個千分點最多。觀察育齡婦女一般生育率,亦以連江縣57最多,嘉義縣及屏東縣均為25最低;與96年比較,以台北市增加 11 個千分點最多。

婚齡逐漸往後

隨著社會結構改變,國人對婚姻不再固守傳統觀點,初婚年齡逐年延後,由96年28.06歲上增至105年30.04歲,女性生育年齡亦隨之往後遞延,105年我國嬰兒出生數(按發生日期統計)計20萬7600人,較104年減少5493人(-2.58%)。

生母年齡逐漸上升

根據統計資料,105年出生的嬰兒,第1胎的有50.89%,而第2胎有37.83%,共計生1~2胎的合計占88.72%。第3胎以上的則在1成左右。而生母年齡以30-34歲者8萬2,738人占39.85%最多,25-29歲者4萬8,817人占23.51%次之,35-39歲者4萬8,276人占23.25%居第3;平均生母年齡31.85歲,較104年增加0.18歲,較96年29.53歲增加2.32歲,呈逐年上升趨勢。

高齡產婦27%

35歲以上之高齡產婦占27.07%,依生育情形觀察,屬於生第1胎者占36.73%,生第2胎者占44.51%,生第3胎以上者占18.76%,分別較96年增加3.68個百分點、1.32個百分點及減少5.00個百分點。

教育程度和生育年齡正相關

由於國人教育程度的提升,105年生母有超過5成2是大學畢業以上,高中職畢業者占2成5,專科畢業者占1成2。若就教育程度與年齡觀察,以大學畢業以上且30-34歲者占24.59%最多,25-29歲者占12.82%次之,35-39歲者占12.28%居第3,顯示生母教育程度及生育年齡均以同方向增加。(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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