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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教練摩鐵開房性侵5女童 法官因這理由輕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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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這個理由,法官對於性侵惡狼居然輕判!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在雲林某間國小一名60歲的桌球教練,在去年5月至8月間,相繼將5名女隊員帶到摩鐵親吻撫摸、猥褻和性侵;其中,有一名被害女童因不堪受辱,將自己的遭遇在作業薄上,才讓曝光。雲林檢方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沒想到,雲林地方法院卻以猥褻罪輕判5年,檢方不服,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上訴。

據報導,該名桌球教練是由工友兼任,在事件曝光後,已遭校方辭退。判決指出,在2016年5月至8月間,這名教練以包括試穿球服、收隊員為乾女兒、加強訓練等理由,相繼帶了5名未滿14歲女童到幾家摩鐵開房間。

令人髮指的是,這名教練的年紀都足以當女童阿公,竟強行脫掉女童衣物、伸出狼爪、對女童撫摸、親吻胸部,甚至以手指插入女童陰部,受害女童則因畏懼不敢反抗,只能任其蹂躪。

其中,有一名受害女童將遭性侵過程寫在作業簿上,另因有其他人不敢去上課,才讓這名惡狼教練行徑曝光,被害女童家人憤而報警處理。

對於遭控性侵,這名教練則矢口否認,辯稱自己只有帶她們去看電影,但被害女童具醫院驗傷單,證明處女膜破裂,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然而,法官審理認為,有很多情形足以造成女童處女膜破裂,光是被害人證詞,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用手指性侵」,因此裁定,依猥褻罪等5罪,合判8年2月,應執行5年。

消息一出,引發許多網友批評:「法官無法教化!因為執法者,讓台灣的司法已死!」還有網友直斥,「這種人渣就該一罪一罰,關到死!」也有人質疑,難道法官是沒看到手指插入瞬間的畫面,就判定沒有插嗎?「如果證詞非假,那為什麼不足以認定?細節描述不夠的意思嗎?」(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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