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男友性侵女友校方罰寫論文 女怒告校方傷自尊

[adrotate banner="32"]

加拿大安省理工大學(UOIT)一名女大生因同校男友未徵求其同意,趁她睡著時性侵得逞,事後她憤怒地向校方提出申訴,希望校方能介入處理;校方調查後,竟只對男生祭出罰寫2,000字論文懲處,被害人認為學校處理方式有傷自尊,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綜合外媒報導,去年8月14日,就讀於安大略省理工大學的華裔女大學生Shan Qin,陪伴男友到溫莎大學(University of Windsor)參加足球訓練;回到飯店後,Shan Qin喝了兩杯酒便昏睡。次日清晨,她感到下體無比疼痛,揭開被子發現床單上全是血跡,Shan Qin獨自去醫院檢查,結果被告知為陰道撕裂,Shan Qin悲痛表示:「沒想到這事會發生在最親密的人身上,我實在太震驚了!」報道指出,在事後其男友拒絕承認有做錯事,直到一周後,看到女方幾乎崩潰,男友才傳簡訊道歉,稱自己不該未經女方同意就莽撞行事。

Shan Qin第一時間並未報警,而是向學校提出投訴,要求該校會以性侵名義對男方進行調查;調查期間,Shan Qin兩次收到校方來電,並不斷遭詢問,是否真的未同意與男友發生性行為。3個月後,校方裁定男方做法違反學生行為守則,於2017年年底前被停課及停止校隊活動,並且寫一篇關於「尊重他人」、「性行為須取得對方同意」主題的2,000字論文。

Shan Qin表示,她原本期待校方能主持公道,沒想到會是這種結果;她表示,自己的身心嚴重受創,目前只能靠安眠藥入睡。

針對遭性侵一事,Shan Qin在今年3月正式向警方報案,警方目前仍在調查當中。今年5月,Shan Qin以校方的做法傷害的自尊為由,將UOIT告上人權法院;根據加拿大法例,任何未經同意的性接觸,都屬性侵行為。目前,警方正進行調查,暫未提出任何起訴。(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