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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誇大不實 北市衛生局裁罰萊雅20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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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2)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06年度違規廣告查緝成果,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947件、裁罰5,371萬元。其中化粧品佔603件(63.67%)、裁罰金額2,263萬元最多,食品320件(33.79%)、裁罰2,129萬元居次、藥物24件(2.53%)、裁罰979萬位居第3名。

臺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106年違規廣告,而前3名均為化粧品違規廣告。北市衛生局指出,罰鍰累計第1名為「佳緯貿易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217萬元,特別是該公司之「法國原裝整形教父研發抗老新生有機活萃」化粧品廣告宣稱「分分秒秒自體拉皮/不動刀秒間即可拉皮除紋/消除色疤/促進傷口癒合,組織再生和疤痕修護」等誇大違規詞句。

而第2名為「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北市衛生局指出,萊雅集團的「蘭蔻超輕盈UV水凝露SPF50PA++++」化粧品廣告宣稱「曬過太陽稍紅腫發熱肌膚,帶來紓緩安定的效果/補水度增加32%→42%」等詞句,以及「蘭蔻激光煥白精華」等系列產品宣稱「降低斑點復發率/淡化斑點痘疤/阻斷黑色素」等詞句屬誇大不實部分,因此累計罰鍰202萬元。

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業者,應注意企業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以免受罰。(圖表製作:北市衛生局)

而罰鍰累計第3名為「勇昌貿易有限公司」,其「神奇蜂萃能量抗皺霜」化粧品廣告宣稱「可激活肌膚的膠原再生/填補肌膚動態與靜態紋路,取代肉毒桿菌的天然微整效果」等,違規詞句致使累計罰鍰191萬元。北市衛生局指出,化粧品廣告不得有誇大宣稱,以上違規廣告均依法進行裁罰。

另在食品部分,如「醇萃皙飲養顏美容逆齡獨家專案」等多項產品,宣稱「對抗/老化、淡化各類黑色素、撫平紋路、延緩更年期、舒緩壓力造成的胃傷害、延緩更年期」等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之詞句。而藥物部分的違規廣告,如「船井醫卡膝關健樂活機」等產品,宣稱「治療肩頸酸痛、腰酸背痛、手肘酸麻、五十肩、筋膜炎/可取代中西醫四種療法,有效改善酸痛、疲勞、退化、勞動損傷,30分鐘立即改善/」等詞句,經查與核准之藥物廣告核定表不符、依法進行裁罰。

北市衛生局呼籲,雖化粧品廣告雖已取消事前審查,仍需依「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規定,不得宣稱「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之違規詞句;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業者,應注意企業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以免受罰。

(謝以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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