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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做同婚結婚蛋糕被告 評論:宗教自由=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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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法院首次受理店家因信仰拒絕服務LGBT的上訴案,引發美媒熱烈討論,大肆批評美國最高法院公然挑戰同性婚姻法律,也有網友抨擊,宗教人士以信仰之名歧視,認為「宗教自由」壓迫到LGBT族群權利。但也有評論家表示,2012年美國同性婚姻甚至尚未合法,說歧視是否「過早了」?

據《國家評論》專欄報導,在最高法院決定受理菲利普案(Jack Phillips)後,諸多美媒幾乎以「宗教自由PK同性婚姻」大肆批評最高法院受理宗教案件,是公然挑戰同性婚姻法律的行為。美媒錯誤報導的方向,讓外界誤解菲利普的蛋糕店門口是否貼上了「同志不得進入」標語才引發歧視之說。

該報導指出,菲利普曾強調沒有歧視同性戀者,因為他不會一一詢問客人的性傾向。當時男同志伴侶穆林斯(David Mullins)跟克雷格(Charlie Craig)來店要求製作「同性戀結婚蛋糕」,菲利普基於信仰才婉拒這對男同志客人。況且在2012年,同性婚姻甚至尚未合法。

「如果下次上門的客人是一對異性戀夫婦,要求訂做『恭喜墮胎成功!』的慶祝蛋糕,在違背信仰精神下,菲利普同樣也會拒絕這對夫婦。」(按編:菲利普曾表明他的事業絕不與信仰牴觸)該報導描述,菲利普是依照信仰原則、而非歧視某些團體,才決定是否和對方合作。

那麼,是誰把這樣單純的原因,提升到歧視同志的層次?該報導作者指出,正是科羅拉多州人權委員會(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它把自己的意志假設在菲利普身上,並用反歧視法定罪他。「難道,在同志圈中只要拒絕就等同歧視嗎?」作者表示,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同時,作者也提出質疑,只因為菲利普傷害到他人的感覺(或讓他人感覺不舒服),基督徒就成了千夫所指的對象嗎?況且,科羅拉多州人權委員會在上訴法院也承認,雖然菲利普沒有明確歧視同志的行為,但推論同性婚姻與性傾向有直接關係,才判定他有歧視同志的意圖。

最後作者補充,從菲利普案的媒體報導及部份民眾的反應來看,多數人只是為反對而反對,但終究還是不了解事實。在這個政治正確的時代,一切的答案都是國家在背後賦予少數人用自己的方式在看世界的權利。(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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