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廣場政治教育要聞

《讀者投稿》自小拔除男孩的男性陽剛文化 就能根本拔除性/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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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事件喚起廣大民眾對於社會存在誘姦或性侵問題的關注。勵馨基金會處長「謝幸吟」日前也發表了一篇文,分享《水電工》的男童集體性侵案件。

整篇文章的核心觀念,就在於謝女士認為,要讓類似這樣的性侵案件根本拔除,就是要「拔除男女刻板性別教育中的男性陽剛文化,因為那正是產生暴力的來源,而且需要從小做起。」對於這個觀點,我有不同的見解。

  1. 將一種社會事件或現象歸咎於單一成因,進而導引成一個解決方案:「認為台灣現今存在所有權勢性侵,都是因男性從小的陽剛文化教育所造成;所以對男童從小拔除其男性陽剛文化教育,就能杜絕所有權勢性侵的發生」,這個邏輯本身就是一種謬論,因為社會問題畢竟不是由觀念決定的,而是由客觀事實決定的。
  2. 謝女士倡議「男性陽剛化正是產生暴力的來源」,我們反思的是,一位男性具有「男性陽剛化」特質,難道是罪惡的嗎?是錯誤的嗎?當國家禦敵時,九成以上是男性當兵保衛國家;當妻女遭遇危險時,九成以上挺身救援的是丈夫及父親,這正是「男性陽剛化」所具備的特質;它會產生暴力,但同時也產生保護的力量,在社會上因「男性陽剛化」帶來的暴力多,還是保護多?因為要杜絕暴力,所以要對男童從小拔除其男性陽剛文化教育,事實上是對「男性陽剛化」所進行的汙名化,這如同女性主義者,為了提升女性權益而對「父權主義」汙名化的道理相同。
  3. 國家對於孩童教育,不應視為國家的權利,因在企圖以政策或背後所形塑的目的對孩童進行教育時,事實上已經嚴重地損害孩子的自主選擇權。

台灣的女權運動者及同志運動者,都陷入這樣的思惟,即:只要與我的想法或立場不同的,就是錯的(當然反同團體也必須自省是否陷入相同思惟)。於是,因為謝女士認為「男性陽剛化」是錯誤的,所以主張必須從小對孩童拔除男性陽剛化的教育。但是,難道孩子沒有權利,選擇做一個具有陽剛化男性的權利嗎?

或許不是刻意的,但事實上,「自由的選擇權」在十幾年來的性平教育裡被忽略、漠視了!現在的性平教育只是在對孩子「泥塑」性平推動者所要的觀念,如男生玩男生的玩具、女生玩女生的玩具是錯誤的,而不是以個別的孩子為主體,尊重並協助其自主意識的選擇。

對此,我以魯迅對於女權的觀點,向女權運動者及同志運動者提出意見。魯迅在《五四文化運動》時期,鼓吹婦權思想,他對女權的看法簡單而明瞭,那就是選擇的自由。婦女解放並不是單純的,要求女性放棄當家庭主婦,而是讓婦女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是的!女性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當她選擇當家庭主婦、依賴丈夫養家的家庭模式時,女權主義者不能以她是父權壓迫下的受害者,或她是父權主義的崇拜者為名,來判斷她是錯誤的;相同的,孩子在學校的教育裡,從最簡單的選擇權中,男生擁有選擇玩男生的玩具、選擇成為一個具陽剛化男性的權利。當孩子做這樣的選擇時,我們的施教者不應告訴他們那個選擇是錯誤的,而是要教導他們如何運用自己的特質為善,因為這是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而不是符合性平教育推動者的最大利益。

不管是林奕含事件的發酵,或是同婚釋憲的通過,關於性平教育內容,均為同婚支持者與反對者兩方所共同關注的焦點,故必須理性看待問題,才能逐漸消弭雙方的歧見,找到真正對下一代具有最大利益的教育,這才是我們對下一代應盡的責任。

(趙瑩玲/搶救台灣希望聯盟發言人)

(以上言論,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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