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育要聞

簡:家長的親權屬民法不能侵害受教權 自學的家庭恐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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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21日於議會持續討論關於性平教育的提案,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提出新一版本的修正文字,議長裁示將提案送回教育委員會,將於下週再行討論。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孩子的受教權屬於憲法層級,但家長的親權只是民法,「不應用民法干涉憲法對教育權的保障。」對此,王欣儀表示,簡的言論邏輯不清,若照此邏輯,許多選擇在家自學的孩子全都「違法違憲」;至於其餘提案內容留待下週委員會再討論。

20日教育委員會中,王欣儀針對性平教育的提案,因人未在現場不能及時反映意見的情況下,其他委員透過修正文字的方式將提案送出委員會到議會討論。今日則因王欣儀提出新的修正文字,議長裁示將提案送回教育委員會,留待下週再行討論。

對此,簡舒培在議會發言「提醒」部分議員不能違法,她說,「我們的教育不能受任何宗教的干擾,孩子受教育的教育權受憲法保障,不會因爸媽的性別、宗教或政治型態干預他們受教育的權利。」她又接著解釋,「家長親權屬於民法,但孩子受教育權屬於憲法層級的規範,所以我們用民法干涉憲法,對教育權的保障,這部分有疑慮。」

而她也針對性平教育的內容提出看法,簡舒培認為,現行性平教才均經國教院專家學者審核把關,且審核小組中有家長團體代表的席次,因此是否要在校層級讓家長去選擇教材,「這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範。」

對於簡舒培的意見,王欣儀21日受訪時表示,家長是對性平教材中的不適齡部分有意見,這並不會影響到孩子的受教權。關於簡舒培認為家長沒有對孩子接受教育的選擇權利,王欣儀則表示,「照這個邏輯,那許多家長選擇讓孩子接受在家自學、參與教育團體自學的方式,也都是違法違憲。」家長本來就有對教育的選擇權利,自學體系也受到同等學歷的承認,因此簡的說法根本不成立。(馮紹恩/台北報導)

王欣儀議員所提出的修正文字:

案由:家長基於對未成年子女法定監護權,有關性平教育教材、課程之實施,應遵循兩公約精神:「尊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確保子女接受符合其本人信仰之宗教及道德教育之自由」。各校實施性平教育前,應事先通知家長,尊重及確保家長了解其子女所接受的性平教育內容。家長也應具有較現行更多、更高之參與權,應在家長能有充分參與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機會、空間下,交由各校性平會決定。

要求市政府官員傾聽多元的聲音。並重新檢討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管理規範及課程審查規定,內容必須清楚完整,確保性別平等教育(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之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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