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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遊戲玩上床 女控男瞞婚侵害「貞操權」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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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遊戲可以玩,但砲不要亂約!有一名女子因為透過線上遊戲認識男子,男子謊稱自己已離婚,並展開追求;上床後,女子才發現男子根本沒離婚,進而造成她精神上重大創傷,因此她提告並求償50萬元。但男子則否認自己瞞婚,堅稱女子在事後還4次邀他上旅館,法官考量後判男子侵害女子貞操權,須賠8萬元。

綜合相關報導,新北市顏姓女子在2016年5月因為玩線上麻將,認識張姓男子,當時張男表示已離婚,同時對顏女展開熱烈追求,兩人之後發生性關係;同年8月,張男卻告知她,自己其實沒離婚,顏女認為被騙、造成精神上重大創傷,因而提告求償50萬元。法官審理後,考量張男確曾詐稱離婚而跟顏女發生一次性行為,已侵害其貞操權,但顧及顏女事後還邀張男去旅館,因此,判張男僅須賠8萬元,可上訴。

據報導,顏女向法官表示,自己誤認張男是單身才陷入情網,兩人還曾在板橋某旅館發生性行為,沒想到自己其實是受騙上當。不過,張男則稱,是顏女在玩遊戲時主動加他好友,他也有說自己已婚也有小孩,2016年6月2人約會時,也告知顏女,「和妻子分居但未離婚」。

張男還說,跟顏女交往後,女方不斷伸手跟他要遊戲點數、錢及禮物,他才會要求分手,沒想到造成顏女心有不甘、甚至出言恐嚇他;張男也表示,顏女明知道自己還沒離婚,在同年9月間,還不斷用裸照誘惑自己,4度邀約他去汽車旅館見面,但未成行,還叫他老公,這些動作都顯示,顏女所稱皆是不實的指控,拒絕賠償。

不過,法官最後檢視顏女提供的證據,考量張男曾在LINE對話中稱「我老婆…,已離」、「已分居多年再離的」,加上兩人都承認曾發生一次性行為,只是時間點不一樣,法官因此認定顏女遭張男瞞婚騙上床,已侵害貞操權;但顧及顏女明知張男已婚,卻仍在同年9月約張男去旅館,因此僅判張男須賠8萬元,此案尚可上訴。(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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