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逼分手砲再勒斃母女 死者父怒:一定要死刑!

[adrotate banner="32"]

「希望他可以像鄭捷一樣,定讞沒一、兩個月,就趕快把他抓去槍斃!這樣就沒事了!」受害者家屬王先生受訪時忿忿不平地說著,因為自己的妻女在四年前,被一名黃姓男子殺害,女兒在生前還遭性侵;此案纏訟已4年,黃姓男子3度被判死,然而,至今仍未定讞。

檢警調查,黃姓男子與女友交往兩年多,因擁有女友的提款卡,還曾將女方打工賺來的20多萬元盜領一空,因而發生嚴重爭執;黃男入伍當兵後,因為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趁著放假潛入女方家中,還用棉被收納袋剪出2個洞當頭套,蒙面進門後,黃男先以童軍繩絞殺正在午睡的女友母親,接著冷靜地留在屋內等女朋友下班。

待女友進門後,黃男提出打分手砲的要求,事後同樣用童軍繩勒斃女友。殺完兩人後,黃男還留在現場搜刮財物;直到女友爸爸返家,發現家門異常反鎖,才報警處理,抓到躲在屋頂水塔的嫌犯。

黃男被捕後辯稱,自己和王女是合意性交非性侵,宣稱:「勒死比較不痛苦!」一、二審認定黃男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均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指出,二審的判死理由過於籠統,且未詳述是否合於《兩公約》所指「情節最嚴重之罪」,又漏未詳述黃男殺害王母判無期徒刑的理由;去年3月第一次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年1月仍判黃男死刑。

對此,王父受訪時表示,黃男沒有教化可能,「他在庭上說自己出身單親家庭,才會殺死我太太,難道社會上所有的單親家庭,都要來殺人嗎?」

王父也說,自己也遭人嘲笑,妻女都死了,還不敢去報仇,但他認為,「報仇應該用法律報仇,就讓他死刑啊!」令王父更難接受的是,黃男請律師代為道歉,想讓法官以「可教化」為由躲過死刑;對此,他直批,「教化不是要教化給垃圾!強姦殺人搶錢,一次又殺了兩個人,這樣難道不算情節嚴重嗎?一定要死刑!」

對於此案,有許多網友認為,如果這樣都沒死刑,對於有意犯罪者,還有什麼事值得顧慮?(李遊博/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好友人數

 

愛傳協會風向新聞(02-2369-1336 Kairos.News 2015 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