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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爆案54隱瞞謊稱旅遊史害公司關閉 恐面臨鉅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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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第54例感染武漢肺炎的30多歲男子,2月28日到泰國遊玩,3月5日又出國日本北海道旅遊4天。網友爆料這名男子在外商公司上班,他所任職的外商金融公司,疑因他隱瞞謊稱旅遊史,造成公司緊急關閉台北辦公室,與男子接觸過的員工也遭隔離,男子恐怕遭到鉅額求償。

PTT有網友爆料說「他出國之前,同事一直叫他不要去、很危險,結果他硬要去,甚至瞞騙公司只是國內旅遊。結果確診搞到整間公司強迫關閉,因大家都要在家自主管理。」

有網友回文「案 54 這麼惡劣,用欺騙的方式出國,然後害社會承擔風險,為什麼政府不敢公布他的住址以及足跡阿,然後又要禁止其他人公布,高材生連誠信都沒有,同事跟公司應該要提告求償,這治療費用應該要他承擔,難道傳染病防治法,不能處理這種惡人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表示,案54並沒有違法,他對對案54任職的公司不會過問,當時日本、泰國還沒有列入三級區域,「這樣撻伐不宜啦!」他也認為網路上對該案的肉搜和謾罵等行為「不宜且不可取」。

根據Ettoday報導,律師陳禾原分析,該男子與公司間存有勞雇契約,在契約關係下勞資雙方都應本於「誠信原則」履行契約,就攸關契約履行的重要事項不應欺瞞。如該名男子確實隱瞞出國旅遊的事,向公司謊稱是國內旅遊,此舉將造成公司無法正確評估資訊、管控疫情風險,事前安排例如遠端工作等適當的對應措施,致公司可能因此無法掌控疫情,後續受有被迫暫停營業等損失,公司可依勞雇契約或《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等規定,向男子求償。

他分析該名男子隱瞞旅遊地點,致公司內員工感染人數增加,而需關閉辦公室、暫停營業等,則該公司可就暫停營業損失的預期營業利益、辦公室租金、人事費用等,可向男子求償,但公司需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損害數額及因果關係。至於其他同事,如因故需在家隔離放無薪假,或是被該名男子傳染,因與男子間無契約關係,求償有一定難度。

(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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