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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丈公」變惡狼! 性侵未成年姊妹花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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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惡!驚傳彰化有兩名未滿14歲的姊妹花,竟然遭到自己的「姨丈公」性侵害,她們不敢對外張揚選擇隱忍,只把被害過程寫在日曆紙後面,直到學校老師發現後,才揪出伸出魔爪的楊姓男子。雖然楊姓男子喊冤,但彰化地方法院過審理之後,將他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等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犯案的楊姓男子性侵前妻姊姊的2個未滿14歲外孫女,他在2013至2014年期間,利用被害的姊姊獨自一人待在臥房內看電視,或在沙發上睡著時,強脫對方褲子性侵得逞;不只如此,他也利用和被害的妹妹兩人私下獨處的機會,用手強壓對方的頭部為他口交,作法非常離譜。

被害人的這對姐妹花儘管身心嚴重受創,但他們不敢對外聲張,事後只在日曆紙後面用筆寫下遭到「姨丈公」非禮的心聲,而被外公發現。被害的姊姊一度想不開還割腕自殺,學校老師發現不對勁,一查之下,揪出這名楊姓惡狼,全案才進入司法程序。

法官開庭審理的時候,被害的姊姊表示「姨丈公」第一次對她非禮,是在她洗澡後發生,當時她跑在姨婆房間一邊吹頭髮一邊看電視,沒想到姨丈公突然衝進來,用手脫掉她的褲子開始對她性侵,讓她覺得痛苦不堪,她設法把對方推開逃離現場,離開後曾經打電話把過程告訴姨婆,但姨婆沒把事情告知外婆。

姊妹花表示,因為見過「姨丈公」毆打自己的身障兒子,害怕把事情說出去之後也會被打,才保密不敢說。「姨丈公」還曾經要求她們幫忙照顧他患有身心障礙的兒子,姊妹花害怕又被性侵,提出拒絕,卻被外婆罵了一頓。不過楊姓男子在庭上辯稱,姐妹花是受人指使下才會故意誣陷他,但法官並不採信,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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