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謝依涵設局殺人 老闆呂炳宏竟要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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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有夠倒楣!在4年前狠心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今年1月在高院更二審首度被改判無期徒刑免死,僅3個月後,就獲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最高院15日判她與案發時的雇主呂炳宏等3人,應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母親368萬元定讞,讓「媽媽嘴」老闆呂炳宏十分無奈。

謝依涵於2013年2月任職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店店長時,在飲料摻入安眠藥迷昏富商常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妻,接著將這對夫妻拖往淡水河畔的紅樹林內用刀殺害棄屍,之後變裝、盜領死者財物。之後死者遺體被沖上岸,謝依涵還冷靜地報案打撈,之後更若無其事應詢。

當時謝依涵甚至嫁禍給雇用她的老闆呂炳宏等人,供稱是共同謀財害命,該案在當年喧騰一時,所幸最後謝依涵謊言仍被拆穿、入獄服刑。

最高院則在15日,判謝依涵與案發時雇主呂炳宏等3人,須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母親368萬元定讞;對此,呂炳宏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覺得很扯,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沒那麼多現金就賣房子賠吧!」

判決一出後,也引發討論。有網友說,這實在很奇怪,員工要殺人,雇主怎麼會負連帶責任要賠錢?這一旦形成判例,那以後服完刑期的更生人不就更難找到雇主?雇主因懷疑而不肯錄用,造成更生人出獄後的求職困難。

還有網友認為,非業務工作上的故意或過失,為何雇主要負連帶責任?而行為人又輕判,很難理解法官的自由心証!另有網友直批,全是一些法匠在搬弄法律,同一條法律可以作2種不同的解釋。 有人引述188條來為法匠辯護!但是這條在其他的重大案件老闆都叛無罪。有網友舉例,「例如頂新假油案、八仙塵暴案,這些老闆反而都沒事、老闆不用負責、過錯都推給員工、責任員工扛!人民不相信司法其來有自!」(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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