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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學邀14歲少女逛夜市 慘遭4人設計性侵還拍影片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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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一名年僅14歲的國中女生,答應男同學一起去逛夜市,結果卻遭對方騙到住處、性侵。事後遭性侵的影片還被對方拿去炫耀,事件終於曝光,檢警介入調查後,將性侵女學生的4人函送法辦。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事件是在今年4月初於新北市發生,現年14歲、就讀某國中的少女,長相可愛、平時活潑好動,跟班上的異性同學互動頻繁,常常相約一起出遊玩耍。

就在今年4月初,同校的2位男同學假意約她去逛湳雅夜市,結果後來以「不好玩」為由,將她帶往其中一名男生家中看電視;平常少女對2人就有好感,沒想到3人聊天聊著聊著,居然就聊到「成人禁忌話題」,此時,其中一名男生突然提議「3人一起嘿咻」,並以激將法嘲笑少女不敢,而讓少女答應。

少女當時不知道,在場還有其他3名網友,早就在另一個房間等待;而在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少女臨時反悔,只願意跟其中一人嘿咻。但2名男同學卻不願意放過她,竟叫喚在另一個房間等待的3名網友一起加入性侵行列。

檢警調查,其中1名網友害怕而並未參與;在過程中,還有人用手機拍下性侵過程,結束後並暗示以此要脅她不得聲張。少女回家後因鬱鬱寡歡,引起家長注意,加上其中一名男學生拿影片跟其他同學炫耀這件事才東窗事發。最後參與性侵的4人,被依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函送法辦。

據報導,律師表示,2人以上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不論少女是否未滿十四歲,均已涉犯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科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拍攝性愛照片及影片行為,拍攝者另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行為人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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