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會要聞

職場女女性騷擾 公司延誤處理挨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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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不見得是異性!新北市出現首宗女女的性騷案件!一名30多歲的女子日前遭公司的另一女同事,以電話、line和簡訊方式不斷傳送「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等愛慕字句騷擾,甚至還尾隨到家,令她不堪其擾,向公司申訴後主管卻未理睬,令勞工局依性別平等法開法20萬。

一名在遠雄流通公司工作的女子,在去年進入該公司上班後,一直遭受一名同齡的女同事騷擾,幾乎每天都會收到該名同事以電話、line和簡訊方式,傳送「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沒有你我要怎麼上班」等的內容,私底下還會伸手摸被害人,甚至還誇張的跟蹤她到家,種種瘋狂行徑令她無法忍受。

去年11月,被害人向主管反映,原以可以鬆口氣,怎知主管卻認為女女構不成性騷擾,延誤處理了四個月才將該名加害者調職,令受害者非常不滿,憤而向北市勞工局及社會局申訴並離職。

勞工局表示,遠雄流通公司員工逾30人,既未依法制訂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且接獲申訴時也未積極處理,直等到當事人向市府申訴,該公司才指派1員人事辦理調查,故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各裁罰新台幣10萬元。

社會局則說,該名加害人屢傳暗示性曖昧語句,且有不當肢體碰觸,令當事人感到不舒服、生活備受干擾,經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後認為構成性騷擾,將會裁罰加害人。

而受罰的遠雄公司也發表聲明,表示原就有公告兩性工作平等法,也有相關委員會組織,只因宣導不足,使該同仁不清楚相關的處理機制,未來會加強內部的法令宣導與教育訓練。而本案在人事單位收到當事人申請時,就已進行排解,而非收到函文才動作,且因需兼顧人情才會更審慎,目前基於保護雙方隱私,尊重勞工局的裁定。(李明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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