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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爆原料過期!四款蝦味先全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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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零食蝦味先也出包!食品藥物管理署18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大動作稽查高雄市大寮區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於現場查獲逾期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用於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5項產品,現場予以封存過期原料及產品共計約2,371.5公斤。

食藥署指出,因上述原料已過期,前揭5項產品市面上需全面下架,衛生局已令該公司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規定,進行違規產品下架回收。食品業者本於自主管理責任,針對違規產品應於5月20日0時前完成下架、不得販售,食藥署責成並督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移請產品下游業者所轄衛生局,協助儘速完成後續回收作業。

食藥署說明,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可復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遵守本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添加物及原料,而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另外,高雄市府則指出,經市府秘書處消保官會同衛生局人員,與業者溝通退貨退款事宜,業者同意道歉並退貨退款。 凡消費者在2017年5月18日(含)前購買裕榮食品公司生產的前揭5項產品,其他產品(即商品有效日期為2018年1月17日前),自即日起一年內,可持原產品包裝或購買憑證(發票、收據或其他消費紀錄擇一),向各通路商店辦理退貨退款。

消費者若因退貨而衍生爭議時,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公司服務電話0800731731洽詢,或撥打政府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諮詢或透過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系統提出申訴。(李遊博/綜合報導)

違規產品-蝦味先日式照燒口味。(食藥署提供)
違規產品-蝦味先蜜烤魷魚口味。(食藥署提供)
違規產品-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口味。(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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