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立院抗議以違集遊法法辦 牧師趙曉音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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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議題近來在台灣會引發議論,立法院去年12月26日審查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有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聚集在立法院外陳情抗議,之後發生群眾翻牆進入立法院的插曲。

綜合相關報導,當天多名身穿白衣的群眾遭警方以束帶限制行動,引起討論。另外,警方在事後也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將活動路權申請人牧師趙曉音、國際全備福音從業人員團契(全福會)專業人士分會副會長李靜亞法辦;不過,台北地檢署15日認為兩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去年12月26日,立法院審查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當時下一代幸福聯盟在中山南路側舉行集會、反對草率修法,結果有抗議民眾翻牆進入立法院,跟警方發生衝突。

因警方認為趙曉音、李靜亞兩人是聚眾妨害公務罪的首謀,將趙、李兩人逮捕移送。不過,當時趙曉音強調,是有成員在立法院內受傷,她是帶著醫師進入救護民眾,卻發現警方以束帶限制民眾,她開直播想訴諸於眾,結果反而被警方逮捕。而李則稱自己用大聲公是要呼籲成員冷靜,並無指揮群眾翻牆。

還原當時狀況,趙曉音牧師是配掛「下一代幸福聯盟」牌子,站在立法院大門外,透過耳機及手機聯絡叫救護車等事宜;警方則是喊著「趙曉音牧師,請不要帶群眾衝撞」;今年2月16日,警方要求趙曉音到案說明,並依違反集遊法將其法辦。

趙曉音牧師表示,當時有許多民眾被束帶限制行動。(風向新聞攝)

趙曉音於今年2月19日在臉書發文,她說,去年12月26日當天,她帶醫療人員進立法院救人。就被上束帶,沒收手機、對講機。她說,當警方喊「趙曉音牧師、趙曉音牧師」時,自己被限制自由在立法院內,心急如焚,不得對外聯絡。「我去地檢署告保六,然後就接到警方通知違反集遊法29條,用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子移送我。」

據報導,檢方調查發現,趙曉音事發當下雖被警方逮捕,不過,事後勘查蒐證畫面,並未錄到她有涉及不法行為;至於李靜亞也只有拿大聲公高喊,「反修民法、另想辦法」等口號,並無煽動民眾攻擊警察等不法行為。

對獲遭不起訴處分,趙曉音則是在臉書轉貼新聞並寫道,「開心!感謝主!」(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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