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同婚侵害加拿大人基本權利 宗教、言論自由、兒童權利、父母權遭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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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推動同婚的人表示,同婚只是讓兩個相愛的人結婚,並不影響他人權益,但是2005年通過合法同婚的加拿大,在許多地方都可看到在重新定義婚姻後,民眾已喪失了基本權利

根據澳洲《marriagealliance》報導,該網站引用《Chronicle》的一篇線上文章指出,加拿大在同婚合法後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宗教自由遭受到嚴重的影響。若任何人提及或寫道任何被視為「恐同」或任何質疑同婚的事,都可能會面臨被起訴、解雇或懲罰。

報導提到,加拿大的同性婚姻法C-38號法案包含了一項規定: 刪除「親生父母」(natural parent)一詞,並以性別中立的「法定父母」(legal parent)取代。現在所有的孩子只有國家定義的「法定父母」。實際上,同性婚姻不僅剝奪了孩子本身的親子關係權利,而且賦予政府有超越親生父母自主權的權力,這意味著父母的權利被政府剝奪。

此外,報導指出,隨著同婚合法化,許多自由也受到限制,公平企業也被抹煞。在LGBTQ族群提出反歧視後,若有婚禮蛋糕店拒絕製作婚禮蛋糕,就會被罰款。實際上,企業應該保有拒絕服務的權利。在民主社會的國家,有眾多企業可滿足客戶不同的需求, LGBTQ族群應該尊重商家基於個人或企業原則而有拒絕服務之權利,而非企圖改變法律去剝奪他人權利。

報導指,同性婚姻破壞多數人的基本如追溯自身生物根源、自由市場及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只為了滿足少數人的需求,而犧牲多數民眾的權益。(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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