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會要聞

恐怖情人闖前女友家性侵 簽了和解書還反悔縱火

[adrotate banner="32"]

嚇!分手不甘心,恐怖情人竟放火前女友家洩憤。新北市一名約35歲的黃姓男子跟女友分手,搬離前女友住處後仍對她眷戀,就利用前女友藉安眠藥入睡之習,趁機潛入前女友家性侵三次,而前女友不堪其擾跟他談判要求斷個乾淨,但他答應談判條件後又不甘心放火燒女友家前的垃圾,所幸鄰居緊急報警沒釀成大禍。黃男最後被依照乘機性交、侵入住宅及公共危險等罪起訴。

黃男去年跟女友分手搬離前女友家,但仍眷戀女友,知道前女友睡前都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在去年11月4日偷潛入前女友家,並對熟睡中前女性侵得逞。嚐到甜頭的黃男,在同月5日和9日又如法炮製闖入前女友並性侵她。前女友不堪其擾,邀黃男談判,要求黃男不得再來騷擾她,作為條件她也不會要黃男還交往時的欠她的款項。

黃男簽下和解同意書,原以為就此結束,怎知黃男又在同月19日下午跑到前女友家門口,將疑似汽油的液體淋在門口點火引燃,所幸鄰居發現的早馬上將撲滅,讓火勢沒有蔓延開來。結果黃男似乎鐵了心要傷害前女友,當天晚間再蒐集紙張點火丟入前女友家,為確定縱火成功還等到女友家門底冒出黑煙瀰漫走廊,正想逃走時剛好被機警的鄰居報警抓到。

黃男到案說明時坦承,因為前女友決心要跟他斷個乾淨,心有不甘才放火洩憤。但對於性侵,黃男卻辯稱是前女友自願的,新北市地檢署參照黃男與前女友的和解書,認為前女友有表達不想和黃男發生關係才要他簽和解書,故不採信黃男說詞,最後依乘機性交、侵入住居、公共危險等罪將黃男起訴。(李明凱/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