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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熱線性講座被批「誘姦」青少年 社會局:12到18歲參加者應由父母陪同或取得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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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2013年起舉辦的「芭樂小雞塊:青少年同志雙聚會」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因講座對象開放未成年青少年但內容卻涉及不適齡性議題遭民眾投訴,收到台北市社會局3份來函關切建議參與講座的未成年人應取得家長同意。對此,協會8日發聲明抗議這是惡意扭曲講座原本意義,並批政府沒同理心,但網友酸「到底要教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不得讓父母知道?」

最近頻惹議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又因爭議講座遭民眾投訴。自2013年起舉辦的「芭樂小雞塊:青少年同志雙聚會」,因內容涉及成年性議題,但卻開放給12到20歲的青少年引起民眾的不滿投訴社會局。社會局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調查協會之前舉辦的青少年同志系列聚會的「愛情中的性」、「性愛三部曲」和「熟男們,《你們也對學生弟『上癮』了嗎?》熟男聊天會」等講座,查的結果雖然沒有違反但建議參加類似活動的12到18歲未成年應由父母陪同或取得父母同意。

台北市社會局就《兒少權法》的第43條和第91條來查同志熱線協會舉辦的講座,結果並無不法,但建議類似活動應取得家長同意為佳。(圖片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協會前天發聲明稿表示,該講座目的協會表示,是為青少年同志提供安全的環境談論「認同與出櫃、家庭與校園生活、親密關係與性愛等等話題」。因為現今社會對性教育的含糊,無視青少年正值性發育和好奇的需求任憑他們在錯誤中探索,特別又是弱勢同志少年族群更是深受其害,故希望藉此教他們認識自己的身體、什麼是安全性行為和表達意願的技巧,及同志社群中的性議題與文化。更相信性教育不該僅講法律規定和性的負面後果(如性侵、性病等),更應正視青少年慾望,風險和愉悅都教,學習尊重他人情感,並討論同志的安全性行為才是務實之道。

而基於以上觀點他們批,海報文宣是為了營造青少年的無壓力的討論氛圍增加青少年參加動力,對有心民眾刻意的挑出和放大活動文宣和醜化協會「誘姦」青少年,甚至向政府檢舉令,他們憤怒地控這是迫害青少年同志。且對於社會局公文要求「建議欲參加該活動之12致18歲兒少應由家長陪同或取得家長同意為宜。」他們也批社會局是對同志少年沒有同理心和敏感度。

但這樣的解釋仍遭批踢踢網友們酸,「照規定要家長同意 有這麼難嗎?」、「不管是要教什麼,就算只是看電影還是要取得家長同意吧」等,更有網友直接問為什麼不開放父母親一起直接參加,但有人拿協會聲明文中不滿對社會局建議要經家長陪同或同意的部分回覆疑問,似乎暗指協會不願意讓家長陪同,甚至該名網友直接酸,到底要教什麼不能讓父母親知道?且反諷若正常男人邀請12歲小女生參加親密關係與性愛的聚會就會挨告吧。(李明凱/台北報導)

法律小知識: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3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五、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任何人均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項第三款之內容或物品。

第91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供應毒品、非法供應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四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除新聞紙依第四十五條及第九十三條規定辦理外,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及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並得由主管機關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聲明全文:
20170508【聲明】停止惡意扭曲與檢舉,停止對青少年同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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