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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性侵犯為脫罪娶被害15歲少女 人權團體:開性侵合法化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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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性侵當時年僅14歲少女而被起訴,然而這名男子為了脫罪,娶了該名受害人。法官因兩人已有婚姻關係,竟當庭釋放罪犯。此舉引發人權團體怒火,於日前上街抗議,呼籲政府應儘速改革司法漏洞,並且禁止童婚。

根據馬國媒體報導,檢察官哈米得(Ahmad Fariz Abdul Hamid)表示,現年22歲的尤瑟夫(Ahmad Syukri Yusuf)去年2度強暴當時年僅14歲的受害女子,而被控性侵罪。根據馬國法律,強暴罪可能面臨鞭刑和30年監禁。為了脫罪,該男子依伊斯蘭律法與現年15歲的受害者結婚。

該案前陣子於砂勞越州的地方法院開庭,哈米得補充,尤瑟夫向法庭呈上結婚證書,加上受害者撤銷告訴。因此法官宣告這起案子「沒有繼續審理的必要」,因為當事雙方「已經結婚」,該男子被當庭釋放。

該判決引發人權團體上街抗議,呼籲政府應立法禁止童婚。根據馬來西亞民法,男女滿18歲才能結婚,但在伊斯蘭律法下,女生只要滿16歲即可結婚,而未滿16歲的少女若要結婚,必須得到伊斯蘭法庭的許可證。不過反對人士則批評,法院幾乎沒有經過審查就「濫發」許可證,近年來不斷呼籲政府應該要禁止童婚。

抗議人士指出,類似案例在馬國這個回教國家其實很常見。因為有很多被害者家屬認為,與其讓少女在法庭上被「羞辱」或是「家醜外揚」,不如與加害者結婚,私下解決。

馬國非政府組織婦女力量(Tenaganita)發言人費南德茲(Aegile Fernandez)表示,這些案件都循著相同模式解決:加害人和被害人結婚,加害者再給被害者家屬一些補償金,然後不久便離婚。

婦女維權組織發言人李檀香(Tan Heang Lee)認為,未滿16歲的少女根本對於「性」沒有表達同意與否之能力。「這個法律等於給強暴犯開了一扇『性侵合法化』的大門」。

抗議人士擔憂,這個漏洞會讓加害者認為性侵「不會有嚴重的後果」,反而助長此歪風,讓更多女性受害。費南德茲強調,無論是加害者或是被害者家屬都必須要被教育,因為他們保守的思想強迫被害者妥協,對這些被害女性是極為不公平。(吳雯淇/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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