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遭指以「考考妣妣」反同婚 邱太三怒批《聯合報》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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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釋憲案在24日登場,法務部長邱太三在言詞辯論時舉例,同婚修法後可能會出現祖先牌位要寫「考考妣妣」的問題,未料引發議論,《聯合報》27日的社論更以此為主題批評邱太三以「考考妣妣」反對同婚,且未以部長高度談論人權與宗教衝突等核心議題。

《聯合報》在社論中寫道,未來,人們想起台灣的同志婚姻釋憲案,法務部長邱太三恐將以「妣考邱」贏得奇異的歷史定位。邱太三身為內閣法務首長,在憲法法庭辯論,選擇以祖宗稱謂「考考妣妣」的民俗衝擊表示反對,卻未以部長的高度論及法律調適、人權與宗教的衝突等核心議題。這不僅令人對政府閣員的素質憂心,若邱太三的發言代表了政府的態度,那就更坐實蔡政府已成「騙票」政權。

對此,邱太三27日親上火線澄清,記者會背板還寫著「惡意攻訐,絕不妥協」,他強調報社媒體當然本身可以有他的立場也可以有他的態度,但是最重要的,他絕對不能顛倒是非、惡意的指摘或者是睜眼說瞎話。

法務部也發出新聞稿,強調「法務部部長於憲法法庭辯論明確論及法律、人權與宗教自由等核心議題」。法務部說,對此惡意攻訐,絕不妥協!

法務部在聲明中強調,關於邱太三部長於憲法法庭述及傳統民俗稱謂用語乙節,乃係就聲請人台北市政府訴訟代理人詢問修改民法承認同性婚姻,是否有影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之具體事例,而轉述周遭親友所詢之生活事實現狀,並未以此為由,反對同性團體追求幸福。

另外,法務部指出,邱太三部長於辯論過程中,曾詢問鑑定人「當婚姻自由跟宗教、學術及契約自由等憲法保障之價值產生衝突時,該如何兼顧?」等人權與宗教自由衝突議題,俾供討論,惟未獲回應。

邱太三部長於最後陳述時,再次提出同性婚姻自由對於宗教自由、思想自由及契約自由,可能會發生衝突,例如神職人員可否拒絕為同性伴侶證婚?有無提供舉行結婚儀式場所之義務?或是遊覽車司機可否拒絕搭載挺同人士來台北參加遊行?等亟待釐清之問題。「至媒體所指法務部部長未論及此等問題,應係未觀看辯論全程而為之錯誤論述」。

最後,法務部再度重申,法務部絕對不會反對、阻擋任何追求幸福的權利,不論係組織家庭人格權利或其他權利,只要不與其他憲法所保障基本權價值產生衝突,法務部均採開放態度,也相信透過立法過程中充分討論,一切都能水到渠成(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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