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會要聞

走過同志路…他們現身疾呼反對同性婚姻

[adrotate banner="32"]

同婚釋憲案將在24日召開,下一代幸福聯盟22日找來三位不畏同運壓力的後同志現身說法,分享自己從同志到後同的心路歷程,讓政府及社會大眾正視同婚法不等於解決同志真正的需要,呼籲勿讓同性戀者淪為政治利益的犧牲品,或成為意識形態下的消費品。
曾是同志的連雅敏的原生家庭有著深刻「重男輕女」的觀念,她羨慕弟弟得到家人疼愛,因此從小就告訴自己一定要當男生。這樣的想法深植她的心,她開始認為自己真實性別是男性,並且不認為自己除了生理之外的任何地方是女性。甚至覺得若跟一個男人談戀愛、結婚,那才是真正的同性戀!

她勇敢地說,自己小學一二年級時,遭受了公園裡遇見的幾位阿伯將她拖到廁所強暴,更在十歲的那一年被家裡的同性長輩性侵,那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她的祖母。這些經歷使她出社會開始,就以男性裝扮武裝自己,讓自己上男廁所,為的就是害怕別人看出她是女生,甚至存錢準備出國變性。

過去連雅敏也有幾段同性戀情,最後她的伴侶幾乎都因家裡逼婚的緣故告訴她:「很抱歉,因為妳是女生,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在一起。」讓她每每在夜深人靜時,不斷的問自己:「我到底是男是女?是男?被男的強暴!是女?又被自己的阿嬤性侵!」就在自我認同的困惑下,她開始流連同性戀酒吧,並開始使用毒品和藥物來麻醉自己。

後來藉由信仰和機構輔導的陪伴下,她開始有系統地去整理與面對自己所遭遇的一切,發現她成為一個同性戀者有很大的根源來自於過去被性侵害的經驗。並透過機構的協助使她鼓起勇氣面對自己被虐待和被性侵的破碎生命。

連雅敏開始學習接納自己、與家人恢復關係,並學習原諒過去傷害她的每一個人包括她的祖母,在一次與家人去掃墓時,連雅敏站在祖母的塔位前,心裡說:「你我之間過去三十多年的恩恩怨怨,到今天正式結束。你不再是侵犯我的那個仇人,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的長輩。」她也終於知道何謂「真自由」。

面對同婚議題,連雅敏提出看法:如果不先解決家庭內部面對同性戀成員的衝突,即便同婚立法通過,仍然無法解決同性戀者不被接納的問題,反而掀起更多家庭革命。

後同連雅敏生命故事影片分享,憶起過往,一度哽咽。(圖片來源/幸福盟提供)

另外,後同戴明娟則以一位過來人鼓勵同志朋友與家人恢復關係、重新認識自己是拿回生命生存自主權最有力量的辦法。「我很心疼我同志朋友們,當自己的幸福必須從被政治教育還有文化來給予的時候,只不過是將自己的幸福交由別人來決定。」

後同戴明娟表示:「感謝那段還是同性戀身分的我,同婚還尚未合法,不然她的生命無法改變,與家人關係無法像現在一樣這麼幸福。(圖片來源/幸福盟提供)

後同郭大衛過去在國中時曾被笑人妖,並和男生發生過身體的親密關係,但如今他已娶妻,並且是兩個孩子的爸爸。郭大衛表示,「小朋友不懂得接納,甚至會霸凌,全是因為品格上的不成熟。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們需要的教育是尊重彼此的差異和特質,而不是會帶來性別混淆,或引導學生進入同性戀關係的性別教育。」

後同郭大衛出席分享現今的婚姻生活,並對同婚議題表達其看法。(圖片來源/幸福盟提供)

另外,律師葉光洲更指出,異性婚姻制度與同性婚姻制度和所有人民之婚姻家庭生活有直接影響,若須修改應以具備民主正當性,也就是說須有國民多數民意支持為基礎,而不是以欠缺直接民意基礎的少數司法菁英代替所有人民決定。建議先以其他非婚姻制度之法律保障同性戀者權益,以免造成社會嚴重對立。

葉光洲律師表示同性婚姻的立法與否,不能以欠缺直接民意基礎的少數司法菁英代替人民決定。(圖片來源/幸福盟堤共)

對於司法院受理同性婚姻釋憲案一事,下一代幸福聯盟認為同性婚姻入法與否,應還權於民,以公投決定為宜,幸福盟則懇求大法官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若同性婚姻通過後,將對我國之教育、人倫次序、家庭結構、社會文化產生劇烈的變動。幸福盟疾呼,請求大法官勿任「無獨立自主能力的未成年人」淪為成人慾望下的犧牲品!(李遊博/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風向新聞(02-2369-1336 Kairos.News 2015 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