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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七天假爭議 勞資雙方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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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去年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30條修正條文,將法定工時由雙週84降為單週40工時,並自今年開始實施。原先勞工們可真正享受週休二日,勞動部卻著手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將原先應有的19天國定假日砍去7天,造成勞團自年初開始大舉抗議。

立院日前將勞動部所提交的修改細則由備查改為審查,並於4月20日退回勞動部,勞動部尊重立法院沒有提新案,經2個月後自動失效,於6月21日開始將恢復原先19天國定假日,還給勞工7天假期。亦即到今年底為止,勞工仍有5天假期可放,而今年最早的假期為9月28日的教師節。而已經過去的兩天假期1月2日的開國紀念日、3月29日的革命先烈紀念日將不補假。

原先立院修法,希望將台灣每週工時由過去雙週84小時,降為每週40小時,並讓勞工保有19天國定假日。勞動部卻修改底下的施行細則,減少國定假日7天假,並解釋說,由雙週調降工時後,勞工等於一年多了13天假,所以修法減少7天勞工可以放的國定假日。

但每年多13天假的算法,是將勞工減少的每週2小時工時直接換算天數,並不代表勞工真正可以放到的假,再加上勞動部預計提出的週休二日《勞基法》修法方向,是將以一週1例假加上1天休息日,並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資方可以各種理由、方式讓勞工一週上6天班,引起勞團大舉抗議。例如,今年單週40工時上路後,就有企業讓員工每天減少工作20分鐘,以6小時40分乘上6個工作天,來符合法令的規範。

今年勞工多5天假 不修違反勞基法

勞動部長郭芳煜日前表示,刪除7天國定假日修正案自動失效,下半年全國850萬勞工,有多出5天的國定假日可以放。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解釋,去年有實施週休二日的公司,是因為在雙週84小時工時之下,去調移原本的休假,而今年工時已經修正為單週40小時,只要勞動部沒有其他修法或公告之下,全國勞工都可以放剩下的國定假日。若有公司宣稱自己比照公務員放假,這是違法行為,勞工可以申訴。

工商團體揚言抗議

對於現在恢復勞工7天假的措施,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說,修勞基法,全面週休二日、不休 7天爭議國定假是協商結果。若 7天假要休,工商團體一定會跟行政院抗議。中華民國全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今天表示,若修法不成,堅持7天假休到底,企業成本增、獲利減,最後會排擠績效獎金。

行政院:將盡快修法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會盡量把勞資雙方意見達成協議,目前的做法是對過去修法無法落實週休二日的回應,至於這個會期時間所剩不多,預計下個會期會修法通過。若勞動部推出新的修法方案,並如林全所說修法成功,真正落實週休二日,勞工目前所爭取到的七天假可能就會在未來消失。

恢復的7天假期:

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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