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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應保障人民宗教自由! 鮮花店老闆被告歧視擬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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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美國華盛頓州一位經營花店的70歲婆婆巴倫尼,因拒絕為一對男同志提供婚禮服務而被判歧視罪名成立。2015年,當地高級法院宣判,婆婆須先繳付3.2萬台幣罰款,還須承擔所有法律費用及對控方作出賠償,婆婆不滿提出上訴,上週四(16日)此案再度開庭,法院一致維持原判。被告律師表示會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因當事人不放棄為個人信念而奮鬥。

涉案婆婆巴倫尼(Barronelle Stutzman)是一名基督徒,在華盛頓州麗晶(Richland)經營花店已有30年。2013年,羅伯特.英格索爾(Robert Ingersoll)和柯特.弗里德(Curt Freed)這對男同志請求巴倫尼為他們的婚禮提供服務。羅伯特為該花店的忠實客戶,與老婆婆的關係良好,但由於宗教信仰,對於羅伯特的要求,婆婆只能委婉拒絕,並介紹羅伯特到其他的花店。而婆婆因而被指控歧視,被判罰緩1,001美元(約3.2萬台幣),堅持維護本身宗教自由的婆婆不滿,提起上訴,本案於(16日)於華盛頓州最高法院再度開庭。

開庭後,9位法官一致維持原判,判詞指出:「為穆斯林提供鮮花並非代表你認可伊斯蘭教,提供鮮花給無神論者並不代表你是無神論者。」同樣的,為同志婚禮提供鮮花並不代表你認同同志婚姻。「公共處所法例」(Public accomondation)並非只是保障顧客獲得產品或服務,它有一個更廣泛的社會目的:確保在商業市場中,顧客會得到公平的對待。如果我們為了表面上合理的歧視,而制定例外的補充,那就會失去制訂該法條的目的。

巴倫尼的律師華格納(Kristen Waggoner)表示:「國家不顧人民意願,迫使人民接受特定婚姻或其他任何觀點是錯誤的。」 「憲法應保障人民之言論及宗教自由」。她表明將會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巴倫尼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當政府告訴你該如何思考、行動,你能創造什麼、擁有什麼,並加以摧毀時,這就代表你並非生活在自由的美國」。

而這其實只是全國各地類似的幾起訴訟之一,其他案件包括;2014年一名攝影師拒絕替同志拍婚禮照被告,此案聯邦最高法院最後拒絕受理;另一件科羅拉多婚禮蛋糕案件,則等待美國最高法院審理。

先前美國媒體報導,在川普的就任典禮上,設計師們聯合起來拒絕替第一夫人設計服裝,因為他們歧視別人。罔顧這些設計師們的言論是否正確,無論如何並沒有人否定他們有為自己的理念拒絕為客戶服務之自由,既然如此,那為何巴倫尼個人信念不應受到國家保障呢?(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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