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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特刊》愛情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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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碧翠絲

戀愛究竟是理性還是感性的事?

巧菁和子諺兩人是吉他社的幹部,子諺為人熱心,總是主動幫忙大家跑腿採買東西,言談幽默的他總在聚會時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他們倆因為一起籌辦吉他比賽而互動頻繁,兩人時常透過臉書討論進度,在網路上無話不談、越來越有默契。

吉他比賽結束之後,兩人在社團夥伴們的起哄下被撮合為「社對」。他們的感情進展得很快,在某個看完浪漫影集的夜晚,在子諺的請求下,兩人有了肌膚之親,巧菁心中已經認定了非君不嫁,也常常幻想自己披上白紗走上紅毯的模樣。

但巧菁心中卻一直有些隱隱不安,感覺很不踏實,子諺熱心依舊,社團裡常有學妹找他幫忙,他也義不容辭地騎上摩托車飛奔而去,巧菁跟他抗議過,他只是淡淡地表示:「這根本沒什麼?少大驚小怪了。」有時候,巧菁好幾天連絡不上他,過了幾天,他又會沒事地出現在她面前,熱情的擁抱她。

兩人「在一起」後,巧菁最常做的事就是等待,等子諺忙完打電話來,等子諺來找她吃飯,「我這麼愛他,這種情況一定會改變的。」巧菁在日記本裡這麼安慰自己。

有人說:「愛情使人盲目。」但或許在愛情裡,沒有真正的傻瓜,只有心甘心願做傻瓜的人,一些身陷情海的男女,愛上的,其實是自己對幸福的憧憬,和戀愛的感覺。

英文有兩句話,可以區分戀愛中的兩種本質。

自私的愛:I need you; therefore, I love you.

(我需要你,所以我才愛你),這是自私的戀愛;一旦有天戀人不能滿足自己的需要時,就換一個人來滿足自己。

成熟的愛:I love you, therefore, I need you.

(我愛你,因我需要一個流露愛的管道。)這是健康的戀愛;我是個願意且有能力付出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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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人說:「戀愛是一個殘缺的人找到另一半,兩個人變成完整的人?」你/妳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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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西北大學醫學院臨床心理學家黃維仁提出《戀愛十誡》理論,第一誡:「不要把自己常作上帝,也不要把對方當作上帝」,愛情的數學符號不是加號:因1/2加1/2並不等於1。愛情的數學符號是乘號。意思是,假如兩人都要求對方來成全自己,而卻沒有發展出本身的價值、信心與看法。1/2×1/2=1/4,這會讓二人的世界變成越來越小,甚至有窒息的感覺。「正確的愛情觀念是:每人都要努力把自己的1/2變成1,然後得出1×1=1的成果。」

大多數人對愛情的看法,多半一知半解、充滿幻想與迷思,讓人對愛情抱持錯誤的期待,以下提出幾點愛情迷思:

1.愛的力量能克服一切

或許深受好萊塢戲劇公式的影響,男女主角在遭遇艱難險阻後,每每能夠苦盡甘來、廝守一生,造成對愛情過度浪漫與樂觀,現實是,浪漫與悸動會過去,如果不懂得處理差異與衝突,戀愛會成為痛苦的深淵。

2.交往對象會為我改變

戀人相處一陣子後,個性中的缺失就逐漸浮上檯面,有些習性明明自己不能接受或已造成痛苦了,例如嚴重品格問題「腳踏兩條船」、「刷卡不手軟」等,但仍相信對方會為我改變而繼續深深淪陷。

3.愛就是什麼都不必說

「我們在一起這麼久,難道他/她還不知道我在想什麼嗎?」天真的以為,即使不開口,交往對象也該有默契地知道自己的想法,切記「讀心術不存在於現實世界」,美國心理博士約翰.格雷的著作《男人來自金星.女人來自火星》剖析男女在個性、思想上的極大差異,所以別高估了對方的理解力,耐心傾聽與坦誠表達才是真正的溝通。

4.對方要為我的快樂負責

當交往對象拒絕自己的提議或不順從己意時,就大發脾氣或無理取鬧,認為交往對象有義務為自己的喜怒哀樂負責,這無異於把情緒的主權讓給別人,是一種幼稚不成熟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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